地方政府借债权也要关进“笼子”
审计署日前发布地方政府本级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公告显示,36个地区2012年底债务余额共计3.85万亿元,比2010年增加4409.81亿元,增长了12.94%。专家认为,目前一些地方政府靠举债出政绩、大肆借钱融资的做法较为普遍,这也直接导致了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增加,偿债压力和债务风险逐渐加大。(6月12日《人民日报海外版》) 尽管关于“地方债务危机”的讨论经常出现在网络报端,但由于地方政府性债务概念混乱,且只重视债务规模而不重视它对应的资产,因而,地方债务危机存在不同理解。但是有三点是肯定的,一是地方政府性债务呈现快速增长趋势;二是借钱与花钱的权力缺少约束;三是还钱的能力不强。可以说,地方政府“举债过日子”隐藏着风险。 即使地方负债率超过国际警戒线不会使地方政府破产,但如果地方债务继续增长,就有可能影响到正常公务支出,尤其是影响民生支出。而且,地方政府还钱能力不强,比如,指望卖地收入还账,但由于受楼市调控影响,土地出让收入“资不抵债”。在财政收入无法还钱的情况下,只能借新债还旧债,导致“债务雪球”越滚越大。 在笔者看来,要想让地方负债率控制在合理水平,一方面是约束花钱的权力;另一方面是约束借债的权力。尽管财权与事权不匹配,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地方政府“举债过日子”,但很显然,很多地方政府之所以大肆借钱,原因之一就在于花钱很随意,尤其是很多钱花在了政绩工程、公款消费上面。如果花钱的权力不受约束,花钱就会无止境,进而会不断去借钱。 尤其是制约借债权。虽然银监会多次警示地方债务风险,例如,今年3月银监会内部下发了《关于加强2013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讨论稿)。但从地方债务增长幅度来看,地方政府借债似乎不受影响。这可能与地方政府变相举债的手段多样有关系,但也说明,控制地方债务风险还没有打到“七寸”,即没有有效约束借债权。 如果把地方政府负债率与政绩考核挂钩,如果政绩考核与某些政府投资的政绩工程脱钩,那么,是大肆借债还是有效控制债务,相信地方政府会作出理性的选择。如果各级人大有效监督地方政府花钱的权力和借债的权力,同样会收到一定的效果。当然,改革财税制度,让房产税、资源税壮大地方财政,实现财权与事权匹配,也是必需的。 |
关键词:地方政府,负债率,债务危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