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民行径从不能创造美好未来
24日,河南济源市一小学门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女司机毕某撞到学生后,对其辱骂并殴打孩子母亲,附近群众因为毕的傲慢态度,将其车掀翻,并进行砸、烧。 原本是一起普通擦撞事件,竟然轻易转化成群体暴力事件,实在令人深思。在网络平台上,河南济源的事件没有太多争辩与分歧,各路观点几乎不约而同地汇向“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群情激奋惩恶扬善。很少有人注意到砸车、烧车的非正义和暴民动向。 类似情况,在今日中国可谓一再上演,对权益的维护,对正义的吁求,甚至一些宏大情感的表达,与群体暴力的界限模糊得几乎就在转念之间。以暴易暴从来就不是人类的方向,而是伤痛。让人忧心的是,群体暴力在社会民间不乏认同,并且极易成为民间舆论狂欢。这种心态及其成因,是对中国建设法治社会的考验,更是中国在文明道路上必须面对的一个重大问题。 女司机的无知、跋扈和违法事实,是明摆着的,几度触碰社会公义的言论,确实也不断戳中围观者的敏感社会神经。但这不是大家一起动手,进行砸烧的理由。面对为恶不端,放弃自我主持正义的私力途径,通过公力救济的方式达成正义目的,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基本共识。“自断自裁”破坏正义秩序,是违法的。这个道理现在并不新鲜,那些动手的围观者、网络上的喝彩者并非不懂。疑问在于,人们为什么明白道理却不讲道理,知道正义程序和法律并仍然热衷自断自裁,甚至知识分子之间的论争,也不免要撸起袖子来“约架”。 那些混杂在拳脚武力里的所谓正义之争,不排除被借机泄愤、浑水摸鱼者利用。更多的时候,原因要比这个复杂得多。暴力崇拜的成因,是现实的也是历史的。 它首先指向一种愈来愈突出的社会心态——对社会公正的饥渴与对正义秩序维持者的不信任。很多人相信,需要退回到自己的阵地捍卫正义。这既可能是逻辑周严的推理、制造舆论声势的讨论,也可能是付诸行动的散步讨说法,甚至“最高程度”的行使暴力。极为吊诡的是,很多置于正常正义程序前的这些捍卫,不过想要确保正义程序能够有效运转。济源事件中,当地警方在公布毕某等人处置结果的同时,将毕某社会关系一一列明澄清的罕有做法,正是对这一社会心态的回应。 更深层的原因,是我们民族文化心理上的暴力美学崇拜。矛盾之处在于,我们一方面为现实中的群体暴力、暴民心态苦恼不已,另一方面,我们的历史教育中却充满对类似行为的赞美,那些历史上给人类和国家带来无尽毁损和遗祸的暴民行为,却因为意识形态需要而赋予反抗者的高大形象,在价值观上获得无上认同。现实的正义秩序和法律对民族文化心理的影响,远远不及历史经验总结而成的价值观,各国莫不如此。我们现在怎么协调现实和历史对群体暴力的不同价值判断? 人类进入现代文明社会以来,不少国家和学者都对本国历史上的群体暴力和暴民行为进行过深刻反思,以期现实借鉴。无论出于多么崇高的目的,暴民和暴政一样,都不可能带来美好未来。无论是在庙堂之上,还是在江湖之中,都应当清醒认识到这一点,并且对现实中存在的这些迹象有积极的警惕和反思。 |
关键词:民族文化,法治社会,价值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