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应记取“京温”谣言之鉴
5月21日,北京丰台警方发布信息,利用互联网散布、传播京温商城安徽女青年“离奇”死亡谣言引发严重后果,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彭某等13名犯罪嫌疑人经检察机关批准,被依法执行逮捕。 事情的真相终于明晰,造谣者也将面临法律的严惩。然而,由此次网络谣言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显然难以完全磨灭。它不仅对网民进行了一次精神“摧残”,还再一次“加深”了公众对政府的不信任感。也正因为类似的造谣事件不断发生,政府的公信力受到极大挑战,这对社会秩序的维护、公民的健康发展显然不利。 遏制网络谣言的产生、散布,关键是用好法律的武器,通过加强法律监管、依法严惩违法者的途径,来净化网络空间,这也是社会达成的共识。现在的问题是,如何用好法律之剑守护互联网。 回顾此次事件,犯罪嫌疑人由于对善后处置不满,遂利用互联网发泄情绪,并煽动组织聚集滋事。可见,他们对法律的敬畏感是缺失的,对自己的行为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也不了解。此前被查处的多起网络谣言事件也表明,大多数造谣者都抱有侥幸心理,以为互联网是法外之地。也有造谣者虽知法,但也未将互联网这一虚拟社会等同于现实社会。现在看来,这种错误很离谱,代价巨大。对于互联网上的犯罪行为,执法机关早已严惩不贷。对此,每一个互联网参与者都要有清楚的认识。 京温商城谣言最终形成现实社会的恶劣影响,与相关网站的不负责任也有很大干系。犯罪嫌疑人之前的鼓动、召集行为充分利用了网络社交工具,通过发表不实言论,串联煽动他人堵塞交通,扰乱社会秩序。这说明网站在自己的“地盘”上,出现了监管真空。《互联网信息管理办法》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明知发布、传输的信息属于本办法第十八条所列内容的,应当立即停止发布、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向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报告”,而“散布谣言,煽动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正是规定内容之一。事前的疏忽管理,让一起谣言得以酝酿扩大,这对所有的网站来说,都是一记“棒喝”,在提供信息服务的同时,也要牢记自己的责任。 今年5月2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在全国范围内集中部署打击利用互联网造谣和故意传播谣言行为,但正如有关负责人所强调,遏制和打击网络谣言,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这其中,网民应尽一份力。作为受益者,维护互联网的干净、有序是网民之所需;作为参与者,不造谣、不听谣、不信谣,是网民应尽之责。网民在享用互联网便利的同时,更要时刻绷紧法律这根弦,不要因为自身的疏忽,给不法者可乘之机。 (任俊明) |
关键词:互联网,犯罪嫌疑人,社会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