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难就业年”尤需机会公平
201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人数比2012年增加19万,但对近500家用人单位的统计表明,今年计划招聘岗位数同比平均降幅约为15%。经济增长放缓,毕业生总量增加,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重重压力下,社会就业体系能否做到机会公平极为重要。 正如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研究员张翼指出的,“中国梦有很多种梦,但是对于个人来说,他的梦想第一个是教育的公平,第二个就是初次就业的起点公平。”继高考“鲤鱼跳龙门”之后,就业是大学生们迎来的又一个重要拐点,也是阶层分化的关键分水岭。实现就业的难度有多大,维护公平的难度就有多大。因为是“最难就业年”,权贵子弟的优势愈发明显,可以依靠父辈的资源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抢先上岸;因为是“最难就业年”,用人单位就能掌握更多的话语权,在人才市场上颐指气使,挑肥拣瘦……这些都对社会提出严峻考验。 其一,应关口前移,铲除“拼爹”土壤。最近,某些年轻官员“火箭提拔”成为公众关注焦点,是暗箱操作、萝卜招聘使得他们能顺利踏上仕途并青云直上。以往,这种丑闻大多是网友曝光、媒体跟进,有关部门再介入查处,不仅存在偶发性,也往往已经造成恶劣影响。有关部门应该加大监管,从招录程序、信息公开、接受监督等层面,铲除“拼爹”土壤。一些地方采取面试直播的方式让社会监督,值得借鉴推广。 其二,应禁设门槛,消除制度歧视。教育部日前下发通知,严禁发布含有限定985高校、211高校等字样的招聘信息,这一破除“院校门槛”之举赢得社会好评。不过,对于毕业生来说,还有年龄、性别、户籍、身体特征等一道道就业门槛,在反就业歧视法尚未出台的情况下,相关部门可以联合出台规定,规范各种限制条件,厘清禁止设置的“限制性条款”。 其三,应举证倒置,遏制隐性歧视。随着法律完善健全,执法力度加大,显性歧视已大大收敛,转而以隐性方式继续存在。比如,有的单位在招聘时要求女性求职者承诺几年内不结婚生育,有的则通过面试、体检等环节,把乙肝病毒携带者、外地户籍人员排除在外。隐性歧视让求职者防不胜防,也增加了有关部门的监管难度。对此,有必要引入举证责任倒置制度,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自己行为不构成就业歧视,就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我们无法承诺每个大学生都找到一份满意的工作,但必须给他们一个公平竞争的起点机会,才能“万类霜天竞自由”。(张枫逸) |
关键词:最难就业年,毕业生,招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