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上上下下”,人心“七上八下”
“上上下下的享受”是一电梯的广告语,但“上上下下”不仅有享受,还有烦恼和恐惧。上周,堪称“电梯夺命周”。14日,宜昌沃尔玛超市,正在运行的手扶梯突然断裂,一名女士坠亡;14日,西安一名女士因踏空而坠梯身亡;15日,深圳的一名女护士被电梯夹头身亡;16日,玉溪中医院的两名乘客又被电梯卡住,其中一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综合近日媒体报道) 我们很多人遭遇过电梯事故:有人因为电梯开关门异常而被夹到过,有人碰到过电梯按钮失灵,显示屏黑屏看不清楼层的情况,有人经历过直掉两层楼的险境。尽管可能并没有给住户造成人身伤害,但乘电梯不是找刺激,也不是演电影,实实在在的生活被频发的电梯事故搅得心里七上八下,谁受得了? 汽车每行驶5000公里就要到4S店进行检修和保养,和汽车检修、保养一样,电梯也需要保养、维护。作为特种设备,国家对电梯的维保有明确规定。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31条明确规定:“电梯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但是,保养电梯是一笔不小的费用,许多电梯保养单位对小区电梯的保养就抱着能拖就拖的态度。纵然检修、保养,也普遍存在减少维保次数、降低维保质量的现象。由于电梯运行中的维护、保养几乎流于形式,久而久之电梯就被拖出了“病”。 城市里的高层越来越多,电梯已经成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是,电梯质量无保证、没安全,必然导致死伤者众。除了电梯“带病”上岗或超期服役引发的电梯安全事故,电梯行业的恶性价格竞争及政府部门监管落后也是电梯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因产能过剩,竞争惨烈,一些电梯厂商一味的满足房企降低开发成本的需要而推出所谓“经济型”电梯,这些经济型电梯与正常的电梯相比,很多的功能被减掉了。在国外,电梯市场的安装、保养维修是由电梯协会管理。在中国,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则把承担的监管职责“下放”给电梯厂家和保养机构。如此监管,能不出事吗?“电梯夺命周”引发网友一片热议。在对电梯事故的发生感到悲伤和惋惜之余,希望政府能承担起应有责任,防止悲剧重演。笔者以为,电梯关系到居民的出行和安危,其运行是否良好、维修是否及时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当前,最重要的是出台相应的法规。如,电梯的强制报废等。和人一样,电梯也有寿命年限。电梯的寿命也就在15年~20年,到期后,如不更新,电梯运行将非常危险。同时,借鉴国外经验,尽快筹建电梯协会对电梯厂家及产品的监督和管理,以行业自律来避免电梯事故。对一些事故频率高、维修能力差的电梯厂家实行“永久性禁入”。此外,电梯应当纳入专项管理。在大修基金之外,应单独设立电梯维修基金。(刘英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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