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行政审批项目就怕“割韭菜”
国务院办公厅15日下发《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决定指出,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共计117项。其中,取消行政审批项目71项,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20项。 在今年的“两会”期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说:“我在地方调研的时候,常听到这样的抱怨,办个事、创个业要盖几十个公章,群众说恼火得很。这既影响了效率,也容易有腐败或者叫寻租行为,损害了政府的形象。”而日前落马的原国务院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正是利用手中掌握的海外投资审批权进行寻租的。 5月13日,李克强总理再次强调,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把该放的权力放掉,把该管的事务管好”。国务院今次取消和下放117项行政审批项目,正是在国务院各部门现存1700多项行政审批事项上进行的“存量改革”。从2001年开始,我国的行政审批改革已经改到了第12个年头,国务院分数次取消和下放了近7成的行政审批项目,彰显中央政府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进一步释放改革的制度红利,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的决心。 业已推进了12年的行政审批改革,成绩不容否定:行政审批项目少了,审批速度也快了,问题也同样存在。其一,行政审批就像拉橡皮筋,越到后头阻力越大。审批项目已经取消、调整了近七成,剩下的三成,触及一些部门的核心利益,才是最难啃的“硬骨头”;其二,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就像割韭菜,刚刚割完又抽芽。最快的不到几个月又变着法子恢复了,如母目录取消,子目录保留,或合并到其他项目中去;其三,行政审批改革就像打地桩,越往下越艰难。中央政府层面的行政审批才有1700多项,“雪球”滚到地方政府,则高达1.7万项。足见下层改革比上层改革更为迫切,更具现实意义。种种表象归因,皆指公权力的“父爱主义”,该管的、不该管的,管得好的、管不好的,统统要攥在手心,不愿、不敢、不想放手。 取消和下放审批项目是行政审批改革的必要选项,但行政审批改革不能仅仅靠砍审批项目。只要公权无所不管的老习惯不改过来,砍掉的“头”还能长出来。行政审批改革,必须与行政改革、职能转变结合起来,才有可能避免改革的“轮回”。行政改革过程,就是政府管得越来越少、权力越来越小的过程,即所谓的“简政放权”。放权,在三个维度纵深:向地方放权、向社会放权、向市场放权,把可以或应该由社会其他组织承担的职能转移给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减少政府对社会事务过多的直接参与。简政,不仅是“简事”——简化行政程度,还在“简人”——精简机构、裁除冗员。人少了,机构简了,行政审批冲动自然弱了。 减少行政审批,最终还要靠法治。建设法治政府,用法律法规调整政府、市场、企业的关系,确保行政权力在法律范围内行使,违法必究;严格依法行政,完善执法程序,坚决克服有法不依的现象;强化对行政行为的法律监督,做到用法律管权。 |
关键词:中央政府,李克强,国务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