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为待产妻 凸显社会救助渠道不畅
5月8日晚,一男子在贵阳市后坝路路口将一名女性携带的1万元现金抢走,8小时后男子被抓获。经过审讯,该男子的妻子是一名待产孕妇,因为缺钱,他才做出此举。(5月11日《贵阳晚报》) 过去有一句俗话说:“饿死不告状,穷死不做贼”。如今这句话已被现实颠覆。但是穷死也不能做违法犯罪的事这是真理,否则就要付出沉重的代价。该男子为了待产的妻子竟然抢劫犯罪,最终是害人害己,实属咎由自取。 这位男子虽属无奈,家穷没有办法,为了妻子不惜铤而走险,但不值得同情。因为,穷可以通过正常的渠道去反映,获取政府和社会的救助,再穷也不能以损害他人利益为代价,做出违法犯罪的事来,这样看似为妻子好,实则是害了妻子。 但透过这一案件,我们也隐约看到,时下的社会救助机制不顺,渠道不畅,一些特殊困难群体为了解决燃眉之急,求助于政府往往是无门,在没有饿死人的情况下一般不能引起各级的重视,正常的应急救助不能很好地发挥积极的作用,以致一些特殊困难群体在叫天天不灵、呼地地不应的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想出一些救急的歪门邪道。 当前的社会保障机制还处于初级阶段,相关配套措施还不够完善,因此,应该像建立全民医保、全民卫生健康保障机制一样,先进行摸底调查,对本地人口和外来人口总体把握,形成预防、掌控、上报、发布等一套完善的保障救助体制,也可以设立低门槛的、老百姓很容易找到的救助机构。 社会救助机制、公众的仁爱之心,我们并不缺乏,关键是怎样使之更完善、可行,更好地发挥作用。众所周知,即便在高度发达的社会或地区,也会有需要紧急救助的人,这就要政府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建立相关救助机构,以使其更好地发挥作用,让人人享有社会主义发展成果。其次,社会捐助、人人参与。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和谐氛围。 政府部门应积极主动发挥相应的行政效能,贯彻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建立和完善各项社会救助机制,切实为被救助群体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保障被救助群体的基本生活需要,从而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王翠荣) |
关键词:保障机制,发挥作用,社会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