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信访排名,变截访为接访
据报道,多地信访系统官员向记者确认称:自今年3月至今,暂未收到国家信访局关于各省(市、区)“非正常上访”人次数的排名表。但是否以后将永久取消这一排名表,目前尚不知情。与此同时,有部分地方开始取消了信访考核与排名。 这一行为本身具有丰富的指向性,颇值得激赏。众所周知,信访排名始于8年前的2005年5月1日,《信访条例》第七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以何种方式通报?排名。比如国家信访局每月对各省(市、区)“非正常上访”人次数进行排名。按说,信访排名的制度设计不无善意,通过“晒”排名可以鞭策落后,使地方官员努力减少上访人数,使矛盾消弭于基层之中,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的目的。 遗憾的是,信访排名客观上造成了一种异化。一些地方为了避免排名落后,减少上访人数,不是积极化解矛盾,而是采取堵塞的办法,即截访。甚至在一些地方,截访已经形成了一种模式,变得规模化和产业化。 这几年,无论学者还是地方官员都在呼吁取消信访排名,比如有基层信访人员认为,许多上访人员正是摸清了地方政府害怕信访排名的心理,所以一直连续越级上访。如果取消了这一排名,上访数非但不会上升,也许还会下降。 取消信访排名虽好,但仍须理清两个现实命题。其一,不排名,但一些地方官员仍然怕上访者捅篓子,揭发真相,怕上访者损害官员面子、政府形象,还是会截访。其二,取消排名之后,上访者可能少受截访之苦,但反映的矛盾得不到化解怎么办? 在取消信访排名的同时,可不可以确立另一种排名——每月对各省(市、区)化解上访者矛盾的数量进行排名?通过这种排名来激励地方政府积极化解上访者矛盾,尊重上访者的合法诉求。此外,还应该依法严惩暴力截访者,同时,还不能忽略乱作为、不作为的职能部门,指使人员截访的地方官员应被追究责任,对上访者反映的问题置之不理也应被追究责任。 日前,中纪委信访室正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兼副主任张少龙表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杜绝一切“拦卡堵截”上访群众的错误做法,严禁到来访接待场所和公共场所拦截正常上访群众。再联系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纠正截访、保障访民正当权益”,以及前不久国务院强调“提高信访事项办结率,妥善化解信访积案,深入推进以市县为重点的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足以看出,截访越来越不得人心,必须立即停止。取信信访排名传递了积极信号,变截访为接访、下访,真正维护上访者的合法权益,才能实现社会稳定。(王石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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