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停信访排名的意义指向
多地信访系统官员日前向记者透露:自今年3月至今,暂未收到国家信访局关于各省(市、区)“非正常上访”人次数的排名表。以后是否将永久性取消该排名表,目前尚不知情。(5月8日《南方都市报》) 暂停信访排名,无疑慰藉人心。尽管只是“暂停”,可其仍具风向标意义:在信访制度已被纳入法治轨道的语境中,它是种理性纠偏,也对接了民意期许。 应该说,信访排名的设立,不乏善意初衷。它旨在建立“信访工作绩效与政绩挂钩”的机制,来促使矛盾化解在基层,纾解民众诉求。毋庸置疑,它对信访难题的解决,确有推动作用。但在时下,在信访排名的反向激励下,有些官员对上访的态度,也偏离了制度设计的初衷。 在此情境下,取消信访排名,也改变信访责任追究、“一票否决”等机制,也成了许多人的共同呼声。而暂停信访排名之举,是对此的积极呼应。它有助于纠正“重数量、轻解决,重稳控、轻化解”的考核方式,消减基层官员的重压,也能倒逼其观念从“堵”到“疏”的转变。 《人民日报》曾刊发评论《变“截访”为接访》,称有些地方将上访者看作“麻烦和刺头”的代名词,不为其分忧解难,反而制造障碍,这说明了“法治意识的薄弱”。事实上,要规避截访之弊,就应认识到信访的本质——它无关“捣乱”,而是公众的迂回表达;它是衡量社会稳定的一个状态值,更是群众诉求申述的一种通道。推动信访问题的良性解决,当注重源头化解,以改善民生为着力点;在面对上访时,悉心聆听,认真求解。在权利敏感期,善待访民,正视问题,更考量着治理的温润度。也只有拓宽制度化应对的口径,才能“消化”喷涌的民生诉求。(佘宗明) |
关键词:信访,排名,法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