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嫉恨漂亮杀同学根源何在?
一名未满13岁少女,尚在就读小学六年级,因不满同班同学比自己长得漂亮,遂怀恨在心,将其约至自家杀害,并砍断头颅、手臂装入袋中。近日,广西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被告人父母赔偿原告各项费用10.8万元。(2013年05月07日新华网) 前不久复旦大学研究生投毒害死室友刚淡出视线,少女因嫉妒杀死同班同学的暴事又冒了出来,实在触目惊心。一个未满13岁还在读小学的女孩,原本应该天真无邪,谁会想到天使般外表下包含一个如此扭曲的精神世界,稚嫩的胸膛里怎么跳动着一颗冷血残忍的心?其背后藏着什么,值得探讨。 为什么嫉妒漂亮会杀人?在我看来,这嫉妒心来源于浮躁的虚荣心。13岁少女,花样年华,爱美爱漂亮是其天性,本无可厚非,这个年龄段,思想有点波折甚至做错事,也都可以理解,谁都从这个时期过过。但不能过度。这个女孩过度就在于由嫉妒心里指使干出了残害人命的暴事,这绝不是偶然的,是其浮躁的虚荣心发生了质变,变得惨无人性,达到极致。如此行为,让人既痛恨又惋惜。 出现如此暴事责任在谁?以往遇到此类事件,都容易归结为教育制度的失败。对此事件也有这种声间。在我看来,这位少女杀人不能排除缺乏良好的人性教育、人格教育和生命健康教育的因素,如果孩子受到了良好的教育,就会在看到他人比自己好的时候,自觉地查找自身不足,进而取长补短,即使容貌方面比不上,也会暗下决心在学习等其它方面体现优势加以弥补,这样的孩子才会有出息。但良好的教育靠谁去实施? 现实生活中,对孩子一味溺爱一味娇纵的不在少数。但遇到类似事件时又习惯于评论他人,有多少人能从我做起深入进去,而不是当旁观者?有多少家长能像给孩子优越的生活条件那样,去帮他们树立过正确的价值观?可曾跟孩子谈过如何与人相处,确定正确的是非观?对待13岁少女杀人事件,最重要的不是谴责一个尚未接触社会的灵魂,而是着眼于如何引以为戒,去拯救、去引导身边的孩子,努力阻止此类事件再发生,这才是我们的任务。 教育的缺失不仅仅是孩子们,还有我们的成人世界。万事都脱离不了社会大背景,现实社会太浮躁,太功利,太势利,无彩斑澜的诱惑,让一些人放弃做人做事的底线和原则。生活在这样环境的孩子,难免沾上浮躁、虚荣、势利、自私的恶俗,而且人的欲望无止境,一遇合适条件便会膨胀,对于人生观和世界观尚未养成的少男少女,如果不能及时得到引导规劝,很容易酿成灾祸。 对于处于成长阶段的少男少女,最现实最急迫的是戒虚荣戒浮躁,坦然面对现实,懂得放弃,学会放下,丢掉无意义的幻想,脚踏实地的生活,不断充实自己、完善自己,用实力、能力取代虚荣心,学会凭实力竞争。而这要家长、学校和全社会各方共同探究,一起努力。(董宏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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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虚荣心,同班同学,少男少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