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官不授荣誉称号”是一次常识回归
《京华时报》22日报道,宁夏回族自治区日前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奖励工作的意见》中规定,在一项奖励中,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不得超过奖励总人数的30%;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授予荣誉称号。 在林林总总的行政奖励中,获奖官员比例应控制在怎样的范围内?荣誉称号的授予最该指向哪些群体?宁夏此次出台文件的相关内容,正在表达出一种有倾向性的态度:那就是行政奖励应远“高官”而亲“普通公民”,而这,无疑是多重常识的还原。 “厅官不授荣誉称号”,该举动里隐藏着一种朴素的价值判断:行政权力和社会荣誉应该保持恰当的距离。一方面,许多高官本身就手握重权;另一方面,他们本身就是不少行政奖励和荣誉称号的评定人,至少也可对评定过程施加影响。既是裁判又是运动员,自然容易导致奖励授予与荣誉称号评选失去公正性。“原则上”将厅局级以上领导排除在外,正是建立清晰的利益回避机制。 希望“厅官不授荣誉称号”能够产生涟漪效应——不仅是厅官,任何有可能染指行政奖励评选和荣誉称号授予的官员,都被阻步于领奖台。(王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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