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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把反腐寄托在不动产登记上

http://www.hebei.com.cn 2013-04-23 08:36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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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包括72项改革方案、提出明确时间表的《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其中,将于2014年6月底前出台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备受关注。(4月22日《中国青年报》)

在“房姐”、“房妹”、“房叔”、“房媳”等涉嫌腐败案件频发的今天,公众对于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关注,很大程度上寄希望于这一制度的建立,能成为反腐利器。但把反腐的希望寄托于不动产登记制度,而不是官员财产申报和公开制度,这未免不切实际。

相对于官员财产申报和公开制度而言,建立不动产登记制度的阻力相对较小,毕竟后者只涉及从事不动产登记的各个行政部门的利益,而前者涉及到的利益纠葛更深更复杂。诚如专家说言,如果为了反腐而搞登记,那很可能反腐不成,登记制度也完善不了,官员们会像抵制财产公开一样来抵制不动产登记制度。

即使如期建立了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也绝不可能对社会开放或允许普通公民直接查询,毕竟公众要求开放“以人查房”没有法理上的正当性;更何况,还有普通公民不能“以人查房”的“国际惯例”。若允许“以人查房”,恐怕“房姐”们还没被查出,普通公民的住房隐私权已经被侵害了,这得不偿失,也有违法理。

另外,不动产登记制度不是强制的,只是如果不进行登记,不动产就无法进行交易、抵押和转让而已,如果某个贪腐人员为了自保,即使拥有多套非法房源就是不登记,你也没撤。何况,“房姐”们还拥有多个“合法”的假户口本、假身份证,谁能保证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审查不会像户籍部门那样流于形式呢?

不过,虽然不能指望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来遏制部分官员的“房事腐败”,但该制度确实可以为反腐提供某些便利,比如部门出现内讧,或者个别工作人员不慎“泄露天机”。我们还是期待这一旨在保障公民住房隐私权的制度早日建立,至于反腐,还是寄希望于官员财产申报和公开制度这一公认的利器吧。

文/陈广江

关键词:不动产登记,反腐,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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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红网
责任编辑: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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