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农夫山泉对着国标照镜子
继国家卫生计生委明确表示,“企业生产的包装饮用水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其执行的地方标准不应与国家标准相矛盾,且相应国家标准公布实施之后,地方标准即行废止”之后,4月19日,浙江省卫生厅接受了京华时报记者的采访,其回应表达了类似观点:地标必须和国标一致,地标只适用于本地的生产行为。显然,浙江省卫生厅的回应与国家卫生计生委的回复一脉相承。 国标既出,地标废止,无论哪个企业都没有权力无视国标、自行其是;根据原卫生部《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生产企业所在地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组织生产经营。而农夫山泉在广东、湖北等地生产的产品,同样执行浙江地标,这已明显违规。 食品安全,企业是第一责任人,必须承担主体责任,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当企业执行的标准不合规时,就需要监管部门出手,严格监管。4月15日,杭州质监局约谈农夫山泉相关负责人,告诫企业应牢记“打铁还需自身硬”,主动落实主体责任,做好自查自纠。此前还派员到生产现场突击检查,以及开展市级应急产品监督抽查。从检查到抽查,再到约谈,每一步都突显了职能部门的监管之责。更关键的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的表态,到浙江省卫生厅的重申,足见监管部门并未失语。监督,是职能部门的使命,不应推卸,不容打折,更不能向被监督对象抛媚眼,甚至包庇被监督对象。对尽职的监管部门,应该肯定。 还应该看到,在此事件中,媒体监督是正当的舆论监督,媒体监督不是破坏者,而是建设者,是为了督促企业遵纪守规,真正尊重消费者。因此,应该鼓励和保护舆论监督。正如国家安监总局原局长李毅中所称,“媒体不是中央纪委,媒体不是审计署,媒体不是调查组……只要(媒体监督)有事实依据,就要高度重视”。 承认错误才能纠错,善待监督才有前景。面对质监部门“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告诫和自查自纠的要求,农夫山泉诚恳落实了吗?面对浙江省卫生厅表示将“进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加快地方标准清理”,农夫山泉是不是该好好“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王石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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