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中国式过马路”不必讲究太多
杭州、北京等多个城市对行人闯红灯、过马路不走斑马线等行为开罚,然而行人不肯交罚款、小额罚款震慑力小等问题使交管部门伤透脑筋。近日杭州再出新招,采用现场曝光新招升级治理“中国式过马路”——由DV机记录不文明交通行为,并现场传输到大屏幕上,如果有谁闯红灯,就会“上镜”。(2013年4月14日中国新闻网) 看到这条消息,笔者内心第一反应是早就该下大力度治理,大快人心。但对相关新闻进行搜索,又发现对执法部门治理方式存在诸多不同的看法,也存在太多的讲究。 其实,既然对“中国式过马路”大家都觉得是一件好事,又何必讲究太多,罚也好,曝光也好,均可用上,哪种方式可行就用哪种,讲究效果才是第一位的。 新加坡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也是陋习遍地,随后新加坡政府出台一系列“高压手段”,比如随地吐痰罚款50美金、在被禁止的墙上涂鸦将受鞭刑等,人们从难以忍受到潜移默化,新加坡也就一变而为干净整洁、文明有序。去除病垢应快刀重斩,集中重罚整治可以迫使那些没有守法意识的行人去遵守交规,只要没了领头人,“中国式过马路”也就会淡出历史舞台,我们的马路文明才能指日可待。 出“重拳”惩治不文明交通行为不是目的,而是达到惩治一小部人,教育一大批人。向“中国式过马路”亮红灯,坚决惩处,让违章通行的人痛定思痛,加大违规成本,光靠单纯的说教解决不了根本性的问题,“痛彻心扉”的惩处才能根治这些不文明的交通行为,只有这样才能推动我们的城市交通更文明、安全、顺畅。 各地由单纯罚款向其他方式转变,证明执法部门在积极思考解决办法,是应该值得赞扬的。(黄平原) |
关键词:中国式过马路,惩治,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