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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罚闯红灯带头人无法律依据

http://www.hebei.com.cn 2013-04-11 08:35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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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路口凑够一拨人就走,与红绿灯无关。这种行人无视交通法规过路口的现象被称为“中国式过马路”。即日起,北京交管部门将依法严管此类违法行为,“带头”闯灯的行人将面临罚款,对于态度蛮横、拒不服从纠正,有妨碍民警执行公务甚至是袭警行为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北京交管部门对闯红灯的行人罚款10元确有法律依据,但将“带头”闯灯的行人作为处罚对象而不是处罚所有闯红灯的行人,显然有失公平。选择性执法不仅容易遭致被处罚者的更大反感与抵触情绪,也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行人闯红灯的问题。更何况,很多时候都是一群人一起闯红灯的,很难确定真正的带头人,即使拦下一个“带头人”,对方也完全有可能否认,到时交警又该如何证明其带头闯红灯的事实?

  严罚“中国式过马路”而不是对闯红灯者一律依法处罚,且多是运动式的执法而不是一如既往的严罚,能改掉国人养成闯红灯和过马路不走斑马线的坏习惯吗?如果严罚“中国式过马路”的行动只是一阵风,那风头过后恐怕一切又会恢复原样,“中国式过马路”的顽疾仍旧难以治愈。只有长期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不放过任何违法行为而不是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才能让大家形成高压线碰不得的意识,自觉遵守交规。

  “中国式过马路”屡禁不止,问题也出在交通规划和管理上,人行横道线和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太少,过马路路程太长不方便;红灯时间太长,等不下去都是重要原因。有调查显示,中国人等红灯的忍耐时限是90秒,而德国人是60秒,英国人只有45秒。按说国人的耐心并不差,可很多红灯动辄就在90秒以上,最长的甚至要两三分钟,如果能把过长的红灯时长降下来,也许就不会出现这么多的“中国式过马路”。

  在加强执法和交通安全宣传的同时,有关部门也该多听听市民的意见,改善交通规划和红灯时长设置,别逼市民违法。双管齐下,才能最大程度的减少横穿马路的不文明行为,营造一个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罚款不是目的,让行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文明过马路才是严格执法的真正用意。南京交管部门为劝阻行人闯红灯,除了安排交通文明倡导志愿者,还安装了信号灯语音提示器:“现在是红灯,请不要闯红灯”。统计显示,经过志愿者劝导之后,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的比例下降了9成,而在安装有语音提示器的路口,闯红灯的行人数也下降了三分之二。这两种提醒方式相对较为温和,不太会引发行人的抵触情绪。在严罚的“中国式过马路”的同时,各地不妨借鉴这一成功经验,以减少闯红灯人数、减轻执法阻力。

关键词:红灯,闯红灯,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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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东方网
责任编辑:段沙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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