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服上印香烟标识,一箭双雕的“经济头脑”
新闻:日前,有导游反映,洛阳市旅游局要求每名导游交150元,购买一套印有大块黄金叶香烟标识的定制服装,否则不予导游证年审。旅游部门称,有黄金叶标识只因烟厂赞助了钱,并在20日发布的回复中,大谈洛阳旅游工作成绩。(3月21日《大河报》) 有些政府部门真是劳心劳力,连导游穿什么衣服都要管着,似乎服装不统一,旅游服务就会乱套,城市形象就会受损。既然意义这么大,所以不惜搞强制,要么给我“统一”,要么你就别干导游了,咱们可丢不起人。 就算提升旅游质量,要定制一个衣服,拜托你们搞得像个样子,竟然做起香烟广告来。明摆着这不是违法的吗,可旅游部门不在乎这些,在他们眼里,既有烟厂赞助,又有导游们掏钱,多好。这样的经济头脑真让人佩服,不过你这一“经济”,别人就不“经济”了,是要受害的。 看了这新闻,有人保不准会说,要规范这种年审权力的使用,可核心问题是,类似年年审查要不要设置也是有疑问的。(文/李建华 图/焦海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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