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拆除亲属获利的近水楼台
漫画/陶小莫 日前,中国社科院发布2013年《法治蓝皮书》,其中一份报告称,51.2%的公职人员和53.3%的公众认为,应责成公职人员亲属退出盈利性活动。 公职人员家属搭职权的“顺风车”经商办企业,长期以来饱受诟病:当公权庇护成“近水楼台”,成为获取资源的筹码,这势必会打破平等的市场竞争格局,损害资源配置的公平。因此,“利益规避”,规避自身、亲属经商获利,也就成了对公职人员的要求。 遗憾的是,在现实中,某些官员亲属从事营利性活动,并不罕见。遏制亲属违规经营的乱象,势必会遭遇多重阻力。 基于此,规避“亲属违规获利”,需要更强效的制衡。可目前对公职人员及其家属行为的约束,过度依赖于党纪与政策性文件,系统性差,震慑力有限。 对公职人员家属而言,必要的权利让渡,是保证公众知情权的需要,若他们违规经营,应对公职人员实行连带责任追究。规避“亲属违规获利”,须弥合法治缺角,这有赖于法治补全:对亲属的范畴界定、对违规经营的责任追究等,都应提上立法议程。(佘宗明) |
关键词:亲属,人员,公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