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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英雄敬礼,共同坚守向善的力量

http://www.hebei.com.cn 2013-03-08 10:08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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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歌颂并号召广大青年学习郑益龙见义勇为的奉献精神,共青团广东省委、广东省青年联合会作出决定,追授郑益龙“广东青年五四奖章”。同时,武警广东省总队作出决定,批准郑益龙同志为革命烈士。广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则为郑益龙颁发见义勇为荣誉证书,并送上了慰问金的最高金额30万元。

  英雄没有如人们所愿平安归来,他还是壮烈地离开了我们。没有告别,只留下那身当时仓促脱在岸边的军装,但是他救人的义举显然已经在人们心中留下一座永恒的丰碑,永不磨灭,他无愧于英雄的称号。郑益龙是人们心中真善美的化身,他代表一种向上的力量,乐观积极。事实上,我们一直被这样一种力量感动着,从“最美妈妈”到“最美司机”,从“最美女教师”到“托举哥”,或许总有各种负面的情绪困扰,总有各种丑恶让人痛彻心扉,但只要这样的善念不断传递与分享,世间就总有爱的力量在心手相传。人在生活中需要一点精神,这种精神未必高大巍峨,有时仅仅只要一点光亮,就足以烛照人间。

  然而,我们也看到了一些英雄既流血又流泪的事件在不断发生,让好心人心寒,也让社会愈加冷漠。因此,《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在去年通过,并于今年1月1日施行。条例的修订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立法“人本理念”的特点。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额外设置了一次性抚恤奖金,充分地体现了对弘扬社会正气、扶危济困这种行为的褒奖,体现了对生命充分的尊重,也保障了见义勇为者能获得应有的肯定与奖励。郑益龙是该条例生效以来引起广泛关注的第一人。从法律层面对见义勇为者的奖励和保障,可以鼓励更多见义勇为行为,并在整个社会形成一种善念的传播,这亦是我们进行立法的最主要初衷。包括正在进行审议的《深圳经济特区助人行为保护条例(草案)》,参照刑法上无罪推定原则,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不能推定救助人是侵权行为人。立法力挺“见义勇为”,防止“恩将仇报”,同样旨在将见义勇为的行为纳入法治轨道,将从道德层面的褒扬上升为法律层面的肯定与保护。这样,英雄的力量才会最大程度地被凝聚与放大。

  除了以荣誉称号等褒奖的方式来告慰郑益龙的在天之灵,以立法的方式保障好心人确有好报,我们还能做些什么?那便是你我向英雄致敬,共同坚守一颗向善之心。或许每个人的力量都是微小的,未必能因为善念而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举动,或许郑益龙也并未曾考量过会因为善举牺牲了自己的生命,但就是一种积极向上的力量支撑他,也支撑着整个社会中的你我,支撑着我们的社会健康稳步前行。这才是我们社会的脊梁,激人奋进,引人高歌,诠释着新形势下国人素质的提升、文明的进步。诚然,社会是一台大机器,需要各个系统高度协调地前进,而绝对的整齐划一却又是不现实的。在纷扰的现实中,正是英雄们的存在,才托起了人间正气的力量,凝聚了向善的力量。

  英雄已逝,精神长存,再高的待遇也不为过,再高的礼节也难以表达人们对郑益龙的哀思。14秒的奔跑,用尽全力的救人,他这一瞬间所为,让我们看到了他短暂的一生所绽放的辉煌,更看到了他34岁的人生所留给人们的最为宝贵的财富:勇于担当、舍己为人。你我共同坚守向善的力量,是我们生者对于英雄最好的敬礼。

关键词:力量,英雄,义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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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南方日报
责任编辑: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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