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20万元请环保局长“游泳”不是小问题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两天前,一位叫金曾敏的杭州企业负责人在自己的微博里说:自己愿意出20万元请浙江瑞安的环保局长在河里“游泳”20分钟。原因是今年春节,他回老家瑞安,发现家门口原本山清水秀的一条河道,如今污染严重,令人作呕。(据2月18日中广网) “花20万元请环保局长在污水里游泳”,这显然是一句带有讽刺意味的玩笑话,本意是讽刺环保局长对污水问题视若无睹,不作为。但是该市环保局长似乎觉得委屈,因为他们认为河道问题归水利部门管,按照瑞安市环保局副局长黄金良的说法,环保局主要是负责工业垃圾,由于这条河流主要污染物是生活垃圾,因此,在法律上来讲,环保局并不存在这样的职能,责任并不在环保局。且不探究污染治理责任在谁,也不探究企业家的变相指责是否出于治理河道的真切愿望,单说河道污染严重的问题确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治理环境污染问题也是不容回避的紧急任务。这样看来,“花20万元请环保局长游泳”不是一个小问题,环保部门不仅不应急于推责,还应该坦诚接受群众的反映,即使这个反映含有指责和讥讽意味,也应该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及时处理,恢复和维护河道的清澈秀丽。 环保局长不妨培树“下河游泳”的精神。水清澈见底自然不会有人扬言20万元请游泳,反而会引来众多游泳者。因此,环保局长在治理工业垃圾污染问题的同时,不妨积极主动地治理和保护所辖区的每个天然“游泳池”,治理和整顿生活环境脏乱差问题,从而实现河水清澈、环境整洁,形成一个碧水蓝天的生态环境。这样,环保局长不仅不会再因此背负骂名,还会赢得百姓的广泛赞誉。退一步说,即使超越权限治理环境污染,也不会被责怪抢活干,毕竟河道污染、生活垃圾都属于环境治理范畴。 党的十八大提出,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因此,不仅是环境保护部门,其他行政部门都应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要任务,自觉主动地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每个人都应该自觉维护环境卫生整洁,养成保护环境的良好习惯,齐心协力建设美丽中国。(刘伟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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