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救人溺亡获认见义勇为 专家称行为不应提倡
4月22日下午,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周家镇8岁女孩李微微为救落水小同伴,不幸溺水身亡。事发后,当地政府曾打算为其申报“见义勇为”称号,却未获得批准。昨天下午,当地综治办决定,将依照规定,为李微微申报评定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多数网友认为该评 但不能在公共平台上大做宣扬 四川达州8岁女孩“见义勇为”却未获称号事件被报道后,在网上引起热议。网友也是众说纷纭,基本分为三种情况: 认为不评。有网友直言:“你就是把小女孩追认为英雄又能怎么样。我也不提倡这做法,这样的结果多是更悲惨。小女孩好样的,天堂里愿你欢乐。”“如果你们有孩子,你们也会让他们见义勇为吗?不提倡不鼓励早就出来了,我们的学校前前后后说过好多次。评奖就是承认和鼓励,你们怎么不能理解他们的良苦用心呢?” 认为该评。“首先,见义勇为是一种精神,我们鼓励的是这种精神。所以,我们应该给这个小女孩见义勇为称号,因为精神不朽。”这些网友的观点是,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不能让英雄既流血又流泪,追加个名誉是应该的。 认为该评,但需要说明不提倡。更多数网友则认为,未成年人首先要保护好的是自己,不该提倡这种冒着生命危险去救助他人的行为。但微微的事情既然已经发生,应该对这种精神给予认可,但不能在公共平台、媒体以及学校进行大做宣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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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