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实习特权”,是否只是在商言商?
在号称史上最难就业季的骨感现实面前,到银行实习有时也成为只有“VIP们”才能享受到的“奢侈品”。记者注意到,近日多家银行公开表示对私人银行客户或其他高达标端客户子女提供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实习的机会,由于实习名额的稀缺性,这也意味着父母并非任何银行VIP客户的学子们失去了公平竞争的机会。(4月29日《证券日报》) 没有任何法律规定银行必须向学生提供实习机会的义务,更没有法律规定银行必须怎样向学生提供实习机会。那么,作为商业赢利机构,把提供实习机会作为拓展自身赢利的手段,并不违背商业伦理。试想,一个高达标端客户资金的规模,以及所具的黏性,长期的利润会是多少普通零散客户所能比拟的? 所以,站在银行的立场上,实习的机会成为“VIP”服务的特权,被当成竞争的要件之一,未必就不是合理的。比如,类似的靠父母资产排队的不只是国内银行的普遍选择,同时也有外资银行的身影。如,2012年,渣打银行就曾经被曝“天价实习生”——同等条件下,该行优先录取VIP客户子女作为实习生。 当然,站在学生的立场上,以父母财富的多少作为实习准入的门槛标准,具有天然的不公平性,寒门子弟拼不过一张VIP卡,的确令人唏嘘,拼爹的现实再一次灼伤了社会的普遍痛感。毫无疑问,不同的立场站位,实质上使得了所谓的“实习特权”,其实就是商业伦理与公共伦理的一次PK。在这场PK中,到银行实习在学生的眼里是竞争获取海外留学的满足要件之一,而在银行眼里则是一座诱人的“富矿”,难得的商机。 “实习特权”并不在于实习招聘的模糊性、甚至是欺骗性,而在于银行作为商业机构设计规则的底线在哪里。比如,“VIP”客户服务的设计,不能拿普遍公平的权益当筹码,越过了禁区就算构成了不正当竞争,便是违法了。显然,从规则的正义上约束,比空洞地谈对个体公平权益的损害,更具操作性。推而广之,不管是银行类似无原则的“嫌贫爱富”,还是社会其他领域的种种“拼爹”,背后都是有效规则隔离的阙如,公平的社会环境,前提是公平的法治环境。(房清江) |
关键词:银行,实习,特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