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半数加班无补偿”呼唤劳动监察积极作为
12月15日,由中山大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主办,中山大学社会科学调查中心承办的《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2013年报告》正式发布。《报告》称,中国劳动力加班较多,普遍存在工作时间较长现象。有超过三分之一(38.42%)的雇员在被调查时表示上个月加过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接近一半(45.44%)的加班雇员无任何补偿。(据《京华时报》12月16日报道) 就在此前,笔者曾看到两条消息,一是《小康》调查“2013中国人的年度心情”,结果显示,中国人的最大感受是累:有人“身累”,有人“心累”,有人“特别累”,还有人“越来越累”;二是一家公司调查显示,中国人的“勤奋度”位居全世界榜首。此番,《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2013年报告》则让我们找到了国人之所以“越来越累”的注脚,也明白了国人的“勤奋度”中原来也有“被加班”的成分。 加班无补偿,显然是一种违法用工行为。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一些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均规定劳动者有获得休息的权利,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工作,使劳动者得不到休息,应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然而,“近半数加班无补偿”的调查结果表明:现实中,近半数的加班成了“义务劳动”。 或许有人会说,面对加班无补偿,劳动者应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但问题的关键是,在就业难的大背景下,劳动者敢轻易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休息权吗?早在2012年,南京劳动监察部门盘点投诉案件时就发现,劳动者不敢拒绝加班的常见原因是:“找个饭碗不容易”、“人在屋檐下,哪能不加班”、“老板借加班来窥探员工动向”……而这些,恐怕同样也是劳动者不敢贸然“以法维权”的原因。 现实当中,许多劳动者莫说成为“白加班”一族,就是在面对签订劳动合同、购买五险一金等权利被剥夺时,也都选择了逆来顺受,敢怒不敢言。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死磕”,且不说各种各样的维权成本,即使维权成功,等待他们的恐怕也是没有单位再敢接收的严重后果。因此有网友自嘲:“没有加班费不可怕,可怕的是一辈子失了业。” 可以说,“近半数加班员工无补偿”是对劳动监察部门应该积极作为的强烈呼唤:当劳资关系的“天平”出现失衡时,劳动监察这个第三方力量无疑显得尤为关键。在笔者看来,面对“近半数加班员工加班无补偿”的现实,劳动监察部门既要进一步做好普法宣传,切实增强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和用工者的守法意识,又要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执法水平,这当中最关键的,就是要改变“只管追讨加班费”的“一次性”执法模式,对“以法维权”者的权益进行全面、长期的保护,使其“既能拿到钱,又能保住饭碗”。只有这样,才能构建起和谐的劳动关系。(何勇海) |
关键词:加班,无补偿,劳动监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