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限购利弊尚需精细论证
12月15日19时,天津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2013年12月16日零时起在全市实行小客车增量配额指标管理,并将自2014年3月1日起按车辆尾号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施行汽车限购,天津政府可谓雷厉风行。只可惜,措手不及的市民,未必会对这份“高效”表示理解。在不少人看来,天津此番汽车限购,过程仓促、草率行事,既未尽事先告知义务,也不曾留出必要的缓冲期,简直堪称“罔顾民意、傲慢无礼”——按说,限购一事兹事体大,总得开个听证会、征求下意见吧?凡此种种,公众抱怨颇多,但天津政府的凌厉做派,却也似乎不无道理:“限购”若不即推即行,势必导致更长时间、更大范围的抢购风潮。由此导致的市场异动,不能忽视。 天津突行汽车限购,“突行”也许有理,“限购”却未必成立。所谓限制购买,与生俱来有悖市场交易原则。用行政干预扭曲自发的供求秩序,固然能减少汽车保有量,然而其弊端也一再被提及。比如,给权力寻租、黑市交易提供了空间;客观上增加了市民的生活成本;以及影响了汽车产业和相关就业人口的福祉…… 汽车限购,或有助于治堵和治污。只是,其所带来的益处,是否能与那些隐性的利益损失相匹配,或许仍还存疑。当越来越多的城市,开始效仿北京、上海限购汽车,公众却不曾看到,一份关于京沪经验的系统梳理。自始至终,针对汽车限购政策的利害得失,都缺乏一套量化的效果评测,在此背景下,公众又怎能相信,天津等推行限购,是理性权衡的最优选择呢? 就这样,一直以来,关于汽车限购,官方与民间的话语交锋,似乎都处于某种宏观描述的状态。由此,想象多于实证,精准测效索性无从谈起,更遑论最终就此事达成和解与共识了。(蒋璟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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