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邸制,把“以权谋房”关进笼子里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探索实行官邸制”。“官邸制”这个对于多数中国人来说还略感新鲜和陌生的词语,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探索实行官邸制是中央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健全预防腐败体系中的又一个保障,也是预防和遏制住房腐败的杀手锏。 在《决定》中只有简单的“探索实行官邸制”一句话,官方尚未出台落实官邸制的专门文件,有关部门也尚未通过新闻发言人回答公众对官邸制的疑问和关切。迄今,也只是“中国特色官邸制研究”课题负责人、某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对官邸制作了一些个人的解释,诸如适用对象是四类官员等,这种解释显然不能完全代表官方,只是代表其个人观点。建议有关部门尽快以官方新闻发言人的形式对官邸制的对象、范围、试点启动进程等作出权威的解释,回应社会关切。尽快制定并启动试点方案,拟定有关官邸制的法规文件。 中央提出官邸制,目的是为了防止官员“以权谋房”,防止住房腐败的乱象。这也是继“饭桌上的腐败”、“车轮上的腐败”后,中央提出的治理又一个让人深恶痛绝的腐败乱象。“铁打的官邸流水的官”是官邸制的突出特点,官员任职期满后必须搬出,人走房留,这是官邸制的一条铁律。官邸的购买、日常使用和维护费均由政府预算支出,官员任职期间可享用,任职期满则应搬出。这样,即便官员买不起房,也有固定而明确的居所;并且,可以遏制官员住宾馆办公、异地任职多占住房等现象。 现实中的官员贪腐案件中,多半都涉“房”。近年来频频曝光的官员住房腐败问题,凸显出官员住房监管制度的缺失。“官邸制”的核心杀伤力,就在于倒逼官员房产公开,并剥夺了异地任职的官员对异地官方所提供“住所”的实际所有权。房改后的住房腐败,最早是有部分领导干部利用“自有土地自建房”等多种名义,多建多占住房。后来又出现了领导干部以职权影响市场差价,低价“团购”住房。目前已经发展到领导干部违规占地、建造“官员别墅”,再加上领导干部异地任职住房管理混乱,使官员住房腐败不断升级。目前官员住房腐败的手段可大致概括为:超标建房,屡禁不止;乱拉资金,负债建房;压价购房,索要住房;集体决策,化公为私;手段翻新,由明转暗;倒卖出租,优惠住房;异地任职,顺手套房。 另外,官邸制可以也应当倒逼公职人员住房公开制度的建立。实行官邸制的一个基本前提是官员的住房情况必须公开,避免出现“以权谋房”问题。为此,有必要在彻底清理公职人员多占住房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公职人员住房情况公开制度,而不是仅仅停留在房产申报的表面。 官邸制的推行还应当倒逼住房监察制度的建立。建议有关部门以推行官邸制为契机,加快建立严格的公职人员住房监察制度,坚决查处“以权谋房”以及占着公房不搬走等住房腐败问题。(刘武俊) |
关键词:官邸制,官员贪腐,全面深化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