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治堵要打好“远光灯”
继北上广之后,天津的私家车也步入了“摇时代”。15日晚,天津市政府宣布12月16日零时起将实行小客车增量配额指标管理,并于明年3月1日起按车辆尾号“限行”。政策一出,当晚,天津市民争相冲进4S店,抢搭摇号前的“末班车”。 对小客车实行限购、限行政策,一直在争议中前行。堵塞的交通、恼人的雾霾,让更多的人们从不满到无奈到接受现实,也让很多城市治理者权衡利弊后纷纷酝酿类似政策。不过,许多城市的实践也不断提醒:如果只能是“两害相权取其轻”,那么如何让其“害”更少一些?或者说,治堵防霾,除了“限”之外,还能不能有其他更好出路? 但凡开过车的人,都有这样的体验:从郊外到城区昏暗的夜路上,远光灯必不可少,既可扩大视野,又能提高视线,在长与宽两个维度上增加行车安全;而到车辆交会时,又要切换为近光灯,防止“瞬间致盲”的危险。其实,大城市在控量治堵思路上,也要懂得打好“远光灯”的管理辩证法。 视野更远,才能看得更远。1400多万人口,240多万辆机动车,年排污量以重量计要近5万辆大货车才能拉完,天津的交通压力已经不容小觑。若是等到积重难返再行决断,不仅治堵成本更大,对老百姓工作生活的影响也将加重。从这个角度看,天津此刻的“限”,不失为早做调控之举。当然,若从更远的角度看,则不仅要适时“控车量”,更应科学“控容量”。拥堵、停车、雾霾,这些大城市病怎么得的?很重要一个因素,就是汽车工业在遭遇城市文明时,难以避免地产生了“发展的问题”。从根本上说,治堵防病,就要科学调控和规划,使城市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承载力相适应。 视线更宽,才能行得更安全。治堵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管齐下。“限”不是目的,只是手段,让人们的出行更安全、便捷、绿色,才是最终目标。一些人对“限”之所以有疑虑甚至不满,说到底,也是因为往往“限了还堵”。只有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尽快改变换乘不便、运行不均、车内拥挤、舒适度差的现状,满足庞大的出行刚需,缩小人们日益提高的出行质量要求,才能体现出政策的民生指向。 远光灯的使用必须遵守规则,决策谋划也该对接现实纠结。比如,僧多粥少,公平分配更牵动人心,摇号、限行、竞价的规则是否完善,漏隙是否补齐,都要在玻璃屋内给公众一个负责任的交代。 治未病,才能避免后遗症。在城镇化进程推进的今天,包括交通拥堵、大气污染这类的“城市病”,也将从特大城市向大中城市蔓延。从某种意义上说,如何防堵治堵、解决好出行问题,是一座城市治理现代化的缩影,是对治理者能力和智慧的考验。(周人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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