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假日不应只重刺激消费
□新华社记者 钱春弦 从字面上理解,节假日既包含节日,也包含假日。而假日作为公民应该享受的权利,无论怎么安排,都是一种实质性的福利,可以基本满足公众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以及休息的权利,不会对个体产生实质性的损害。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节假日也应从倾向于“刺激消费”的“假日经济”,向更有社会性、文化性的旅游休闲方式转型。从其他国家的发展经验看,公众的旅游休闲不应只是法定节假日里的事。而今,我国职工带薪休假水平较低,但《国民旅游休闲纲要》已经为基本实现带薪休假列出了时间表,随着纲要的落实,人们的旅游休闲也将更多地避开法定节假日。当然,从旅游向休闲转变,尚需按照《国民旅游休闲纲要》的要求,丰富旅游休闲基础服务设施,完善国民旅游休闲公共服务,通过休闲公园、休闲街区、休闲场馆建设,营造贯穿365天的居民休闲空间,要为不同人群开发不同的都市休闲、文化演艺、科普教育、康体健身、休闲购物产品,使公众旅游休闲更有深度、更加从容。 据新华社电 |
关键词:节假日,刺激消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