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不得拒收”不应回避钱的问题
国家卫计委近日发布《需要紧急救治的急危重伤病标准及诊疗规范》,要求院前急救人员必须及时、有效地对符合标准的急危重伤病患者实施急救,不得以患者身份不明、无能力支付医疗费用等理由拒绝或拖延救治。 《规范》出台的着重点是“急诊不得拒收无支付能力患者”。有了具体和准确的标准及诊疗规范,确实可以让医生更妥善地处置好这类病人,但问题是拒绝接诊这些急救病人是因为专业医生缺少技术指导吗?我看未必。哪类病人需要急救,急诊医生其实并不缺少分辨的判断力。 一个解释是,颁布《规范》的现实意义是为了提醒。就像卫计委介绍的那样:“但仍有极少数需要急救的患者因身份不明、无能力支付医疗费用等原因,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治疗,造成了不良后果。”是的,生命是世界上最珍贵的资源。哪怕有一起拒救事件发生,都会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所以,才有这一轮轮的提醒出台。但现实中,首先需要弄清楚的是那些拒救的动机。 “上周一我刚上班,科主任就告诉我,上月我收治的病人中有两人欠费超过了一万多,叫我想办法去追缴。老天爷啊,病人都出院了我上哪去追缴,只有等扣我的工资了……我赶紧找到这两个病人的病历,照病人留下的电话打过去,结果都无法打通……当医生好难啊,治病时还要注意病人是否欠费,但不交钱不治病又违背了医疗道德,还要被告上法庭……”这是一个医生真实的牢骚,而且是具有代表性的想法。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曾经表态:“医疗机构出现的欠费挂账一百多亿,其中很大一部分,就是医疗机构对于突发事件,比如交通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组织了紧急救援,但事后得不到医疗费用的补偿。还有一种是一些无主病人,既不能确定他的身份,也不能认定他所在的地方和单位,对这样的人实施了紧急救治之后,他的医疗费用医院也无法获得,大医院一般都有几百万甚至千万的医疗欠费。” 毫无疑问,钱在悄悄左右着医者的选择和决定。每个医生都想救死扶伤,做获得好声誉和被认可的事情,这种付出是需要经济成本的。更糟糕的是,应该履行职责的政府财政并没有承担起责任,这才是产生问题的根源。单单靠热血和个体之力,在市场竞争和生存压力越来越大的背景下,医生和医院怎么可能把这种责任扛起来,又如何支撑起无穷无尽的账单? 如果政府能够建立专门的救助基金,为医院提供财政拨款,医院在收治无主病人的时候就不会有所顾虑。政府先意识到自己的责任,即使是无能力支付医疗费用的人也属于纳税者,他们的生死安全不应该被使用税收的政府所忽视,而应该以公共救援的名义,得到妥善的对待。这就是无钱就医者得不到急救时,人们本能上第一时间想起政府的原因。(吴帅) |
关键词:急诊,拒收,紧急救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