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或成为公民的“第二身份证”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14日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同明确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纳入征信系统相关工作操作规程。今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将被整合至被执行人的信用档案中,并以信用报告的形式向金融机构等单位提供,供有关单位在贷款等业务审核中予以衡量考虑。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诚信是社会最普遍也是最基本的伦理价值需要。不仅经济活动需要诚信,而且政治活动、精神文化活动等一切社会领域都需要诚信。可以说,诚信已经成为公民的“第二身份证”,如果没有诚信,无论是一个人,还是一个企业,甚至整个社会,都难以安身立命。 然而,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以及社会上各种新思潮、新形势、新问题的不断冲击,社会上不诚信的事件还是屡见不鲜。前一段时间曾经传出部分贫困生毕业后助学贷款“爽约”。同时,网络上各种虚假短信,诈骗电话也是频繁出现。甚至部分企业,也为多收了“三五斗”不去提升品质,而是走“傍名牌”、搞擦边球的勾当。社会上,种种不诚信的行为对构建诚信社会产生了极大地危害,甚至会让我们离诚信社会越来越远。 事实上,社会诚信缺失的代价最终会嫁接到群众身上,由群众“买单”。试想,如果没有信任,我们每个人都形同陌路,那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子。去银行贷款需要同等价值的实物抵押,上网购物、扫货却老是遇到“假货”、“高仿”以至于不敢放开手脚,甚至旅游休假都要左顾右盼。那么我们是不是活的很累? 诚信社会是新型社会关系的一个重要标准。我国一直致力于打造诚信社会。党的十八大报告也将诚信列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一。此次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签署合作备忘录,更进一步扩大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运用范围,使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行为受到更为严厉的制裁。事实上,随着失信者生存空间的不断变窄,让我们离诚信社会也越来越近。我们也相信不远的将来,随着法规的“落地”,社会上不诚信、不道德、不文明的行为会越来越少,甚至消声觅迹。(薛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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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失信黑名单,银行,征信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