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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踏规则的弱者也可恨

http://www.hebei.com.cn 2013-10-15 08:31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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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央视曝光迪庆香格里拉导游强迫游客消费一事,两名宰客导游被吊销导游上岗证,三年内不得在省内从事导游服务工作。日前导游阿布接受央视《面对面》采访时称,自己很老实,只因低价团费让导游没有利益,为100块钱都想下跪。

  “为100块钱都想下跪”,导游的生存压力如此凄惨,要让围观者不动容都难。阿布在舆论中的形象,似乎也要从“生猛导游”、“恐怖导游”渐变成为“受害者”。背后的逻辑相当有意思,低价团费的恶性竞争,身为小小导游的阿布无力去改变,为了获得收入,只有强迫游客消费。

  即使阿布所说的句句属实,也别急着落泪,更别因为觉得导游可怜,就认为导游宰客是社会环境所逼,因而是正当的。低价团费竞争,导致导游收入低甚至零收入,导游可以选择离开这个行业,以用脚投票的方式对抗不合理现象。别说导游没有因为收入低而获得践踏公共规则的权利,即便有人因为家属无钱治病而抢劫,都要遭受刑法的惩罚。一个人落难到生活无以为继的地步,政府有救助的责任,社会也有救助的道德义务,但绝不允许以环境所逼为由而践踏公共规则。

  “什么错,都是制度的错”,这个逻辑近年来相当流行。“不跑不送,降职使用;光跑不送,原地不动;又跑又送,提拔重用”,于是,行贿上级的行为也能够获得公众的同情;因为下级不敢得罪上级,下级用高档酒招待上级,看起来也是无奈的选择,也能获得人们的同情。更令人毛骨悚然的是,一个人因为遭受社会不公,但在物质上并没有沦落到活不下去的地步,却报复社会伤害无辜,而这样的人也会获得不少人的同情,甚至畸形地被赋予反抗社会不公的英雄形象。在这样的观念中,阿布将过错归咎于环境,当然容易获得同情。

  个体的力量在不公的社会制度或者社会陋习面前,是相当渺小的,但同流合污地利用制度缺陷或者潜规则,然后在浑水中为自己摸鱼,就不是环境所逼,而是没能抗拒诱惑,纯粹就是乱象的合谋者。因为腐败官员吃回扣,增加建筑工程的成本,承包方为了盈利就偷工减料。承包方往往会作无辜状,其实他们和腐败官员都是既得利益者,只有公众在为豆腐渣工程埋单。旅游行业亦如此,游客先是被低价团费所骗,然后被导游强迫消费,导游也是旅游乱象的既得利益者,唯有游客才是乱象的埋单人。

  当下社会就业路子并不狭窄,一个正直的导游可以选择辞职。如果社会责任感再强一些,可以以个体的力量勇猛精进地改变不合理的社会现象。当然,不能要求每个公民都做到这一步,但至少不能践踏公共规则之后将责任归咎于环境,在乱象中捞了利益又作无辜状是可恨的。“什么错,都是制度的错”,这个观念要坚决抵制。(伍少安)

关键词:导游,强迫,游客,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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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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