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交往过密非洪水猛兽
有网友日前爆料称,龙湾区春晖高级中学给在校生发放了一份《德育工作协议书》及《附录》。《协议书》指出,对学生之间交往过密的行为,其中包括同性之间的交往,学校将以特别严重违纪行为的名义予以处罚。网友将其戏称为“奇葩”校规。(9月15日《温州都市报》) 张国栋(山西公务员):据说,学校禁止学生交往过密实际上是为了杜绝学生早恋。看来初衷是好的,问题在于方式方法,是否做到合理合法。专家介绍,在学生成长过程中,“铁哥们”、“闺蜜”和“死党”等关系是非常重要的部分。同学之间的情感交往可以满足其情感宣泄等需求,有利于青少年心理健康。部分学生性格外向,与同学、朋友交往密切,校方不应对此多加干涉。刘义杰(山东职员):《国际儿童权力公约》规定了四项原则,其中第一条是“儿童最佳利益原则”,反观各类校规都是“学校利益最佳原则”,不惜牺牲儿童的人格和心理健康,这样的校规带来的危害并不比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差,但却一直引不起重视,不能不说充满了讽刺意味。 |
关键词:学生,交往,过密,早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