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体用完岂能一扔了之
有媒体报道,6月22日,安徽蚌埠市一位拾荒老太从龙子湖中打捞出一个旅行箱,发现箱内有6具头颅。警方已初步排除刑事案件的可能,他们怀疑头颅是医疗机构遗弃的“医疗人体垃圾”。 这些头颅应该来自被捐赠的遗体,现在被随手扔进湖里,被称为“医疗人体垃圾”,如果那些有遗体捐赠意愿的人听到,不知会有何感想。我记得武汉81岁的遗体捐献志愿者程远老人曾经投书相关接收单位,希望给遗体捐赠者一份尊重。别说随便遗弃捐赠者的遗体,就是称遗体为“医疗人体垃圾”,也是对捐赠者的极度不尊重。 据武汉市红十字会捐赠中心介绍,像武汉这样一座城市,医学院校和医疗研究机构需要大量遗体、器官、人体组织进行研究,每年需求量上千具。但愿意捐献遗体者很少,原因在于传统观念,比如“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入土为安”等,就算本人愿意,家属也会多有阻力。 程远老人说,许多医学院学生在动刀前,根本不知道捐赠者姓名,更无从了解他们的事迹。其实,捐献者的人生经历、价值观就是一部生动教材,值得我们了解。医学院学生和全社会受惠于他们,应该尊重他们,爱戴他们,这是一个医德问题。 2006年3月28日,程远老伴杨菊贞病逝,程远将她的遗体捐献给了同济医学院。为了唤起医学院学生对逝者的尊重,程远特意定制了一块铁质标牌,将杨菊贞的姓名、生平一一写在上面,拴在她的手腕上。程远在投给武汉地区遗体接收单位的信中建议,在使用遗体前,接受单位应向学生介绍捐者的名字、经历等,这对捐者及其家属都是一种慰藉。 近些年,随着文明意识增强,人们甚至开始重视对实验动物和动物尸体的适当对待。比如很多研究机构规定,实验动物尸体“不得随意抛入江河水域”。有些地方还建成了区域性实验动物焚化场,焚化炉前张贴致敬挽联。集中焚化实验动物前,工作人员还要奏哀乐、献花、默哀,气氛肃穆。 但轮到人类遗体,反而不时传出一些骇人听闻的消息:去年6月,在四川隆纳高速上,从一辆皮卡上散落16具遗体,发出尸臭,虽然运输人自称是“教学实验标本”,但居然弄得谣言四起。2006年5月,辽宁丹东一小院发现30多具尸体,有村民说是“标本”。 据英国《卫报》去年3月13日报道,德国科隆大学有人在解剖学院地窖中发现大量被遗弃的尸体和器官,它们本该早已入土为安,事情很快被视为“德国学术界的严重丑闻”。相比之下,我国遗体的种种遭遇,说明我们对遗体的管理太随便了,太不尊重人了。 2005年,武汉市有关方面在石门峰陵园修建了武汉市遗体捐献者纪念碑,每一位捐献者都在此留名。一些家属在纪念碑上看到亲人的名字,泪水夺眶而出,备感光荣。 在一个动物尸体受到尊重的时代,把利用完的遗体定义为“医疗人体垃圾”,是过于不人道了。如何规范捐赠遗体的利用与后事,体现人文关怀,应当提上议事日程了。(杨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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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遗体,医疗人体垃圾,捐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