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止“电梯吞人”须对监管问责
5月14日,湖北宜昌一家超市手扶电梯发生事故,导致一位老婆婆当场身亡。5月14日,西安55岁的杜女士在电梯门打开后迈入,轿厢并未到达,从15层跌落,当场死亡。15日,深圳某医院实习生王某走出电梯时,电梯门关闭,王某被挤压身亡。16日,61岁老人坠入云南玉溪市一部电梯里死亡。(5月19日《现代快报》) 3天吞4命,城市在向立体化发展,电梯日益成为很多人的必经之地,不应隐藏着死亡威胁,不应成为人们的噩梦。搞好电梯安全工作,给电梯系上“安全带”应该成为当务之急。 根据规定,电梯从设计、制造到安装及维修,都由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负责监督检查。3天多起事故发生之后,质检总局17日在其官网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加强电梯安全工作。通知固然及时而且必要,但重要的还是将监督落实于实际。 监管应是全方位的,不能仅仅满足于年检。目前,职能部门对电梯的监管主要是根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规定,一年一次检验。早在2009年,广东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就质疑过目前的电梯年检制度。按代表和委员的说法,电梯年检的主要问题在于,一是检测单位垄断资质,广州数万部电梯只有一家单位年检,年检走过场极易发生。二是主管单位和检测机构是“父子”关系,问题电梯难以检测出来。另外,电梯年检单位为何会形成垄断,值得追问。 电梯的安全隐患其实还有很多,报废电梯能摇身一变成为拼装电梯带病上岗,这是拿百姓的生命来赚钱;另外,电梯保养人员缺乏资质、电梯保养人员过少、平时没有专职保养人员等等,这些都是造成电梯杀人的罪魁祸首。15日深圳某医院实习护士被电梯夹死事故的初步调查结果便是违规使用润滑油。目前监管存在的最大问题在于平时看不到监管,往往只是出现重大事故之后,才来一次集中治理,如此运动执法只是治标不治本。2011年北京地铁“7·5”自动扶梯事故后,全国各地质监部门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便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电梯11896台。如果这样的大检查,能够落实到平时,将能消除多少“定时炸弹”? 总之,要避免电梯成为杀人凶器,落实监管问责制应是前提。如果监管不“硬”,那么相关规定就会成为空中楼阁,电梯就会成为死亡陷阱。(但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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