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渤海潮>>教育科技

学生安全训练优于临时见义勇为

http://www.hebei.com.cn 2013-05-15 17:04 长城网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如何保护孩子,是一个社会课题。每个国家的相关法律,或许规定有异,但是有意识地引导孩子规避,至少不鼓励孩子参与一些高风险活动,应该是一个底线共识。从这一点上看,下面这则“公益广告被指误导小学生舍己救人”的新闻,引来争议,就很好理解了。(5月14日《新快报》)

  这个广告引来关注,皆因前两天广东发生了一起学生见义勇为引起的悲剧。惠州市博罗县3名初中生手牵手救落水同伴,却不幸滑入江中致5人溺亡。同伴遇险,未成年人,自保尚且困难。盲目救人,若不得法,或由于体力不济等各方面客观原因,最终导致“救人不成反被累”,只会徒添风险,增加伤亡。惠州这起悲剧,就是一个刺痛社会神经,让人不得不正视的活教材。

  这次惹争议的广告,其实是则动画。套用“猴子捞月”桥段,只不过置换成“猴子捞猪”,原来小猴子不是徒劳地沉溺于水月镜花幻象,而是见小猪落水,急中生智,挺身而出,热心搭救。于是小猴子成了“见义勇为的大英雄”。

  这个改编,是否会误导缺乏辨别力的小孩,是否有鼓励孩子“见义勇为”的嫌疑。恐怕也是见仁见智的。从中可以看到见义勇为,但也有“见义智为”“见义巧为”。也未明确语音文字鼓励小朋友遇险要先冲锋在前。

  所以,关键还是家长老师,对这则广告的解读。可以告诉孩子,“见义要为”,这是做人最基本的道德标准。而至于如何“为”,则有不少技巧和智慧,更要有日常的科学训练。比如,遇到落水同伴,如何组织营救,价值优先次序,首先是呼救和自保。如果自身没有落水危险,且已发出求救信号,那么就近取材,最好能在岸上设法搭救。

  遇到火险,遇到抢劫,遇到诈骗……学生怎么应对,自己落单时遇险,或和同伴一起时遇意外,如何权衡判断安全风险,如何求救如何自保,都该有一整套的科学的风险防范和长效安全教育训练。

  而日常安全教育训练,显然优先于学生遇到意外时的见义勇为。学生安全,除了学校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全方面支撑外,学习和当地警方还应定期的安全联合教育培训。从治安、消防等方面,以及学生可能遇到的常见安全事故,学生如何科学安全应对各种突发情形,进行针对性科普教育。

  只有此类安全教育训练深入大众教育体系,学生遇险时,才会第一时间进行自保自救和风险预判,确保安全无虞的情况下,见义智为、见义巧为和见义勇为,都不是问题,也和自我保护不冲突。(李晓亮)

关键词:学生,安全训练,见义勇为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稿源:中国网
责任编辑:芦静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