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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罚”比经济罚更有意义

http://www.hebei.com.cn 2013-05-07 14:38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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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条例》实施5天以来,20多人被处“扫地处罚”,但现场罚款有难度,很多不文明行为都是瞬间行为,取证不易,再加上违法者不少是外来务工人员,处罚不容易。(5月6日《贵阳晚报》)

  对于乱穿马路、乱吐、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执行经济罚在国内各地都是个老大难问题,不文明行为人一句“没钱”就会让执法人员陷入无计可施的窘境。实际上,即便执法人员费尽周折执罚到位,几元或者一、二十元的罚款也难以起到足够的教育作用,如果不文明行为人产生对立叛逆情绪,教育效果还会进一步打折扣。

  相比而言,“义务罚”则更容易被人接受。贵阳市南明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市容3中队5天来共处理违法占道经营、乱吐、乱扔200余次,无一例罚款,却有20多人接受了扫地处罚。各地的执法部门在面对不文明行为时都应该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调整一下思路——既然罚款这条路难走,何不避难择易多开一些“义务罚单”。“义务罚单”的内容主要包括打扫垃圾、参加社区劳动、担任文明宣传员或者交通协管员,等等,执法部门根据不文明行为的性质做出对应选择。“义务罚单”并不会给不文明行为人带来实质损失,却能够让他们在履行某项义务的过程中挽回不文明行为的“损失”,更深刻地体会到不文明行为的弊端,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时,不文明行为人履行义务的过程对于其他人也是一种现实教育。

  对于不文明行为,“义务罚”比经济罚更有教育意义,比空洞的单方面说教效果也更好。我们处罚不文明行为,不论采取哪种方式,目的都不是处罚本身,而是教育。因此,我们应该多选择更有利于实现教育功能的处罚方式。其实,近年来,有一些执法部门已经就“义务罚”进行了不少探索和实践,既积累了有益经验,也培养了信心。今后,我们需进一步达成共识,明确方向和思路,理顺程序,细化相关措施。(李英锋)

关键词:扫地处罚,义务罚,经济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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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燕赵晚报
责任编辑: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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