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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夫山泉标准低源于监管水位下降

http://www.hebei.com.cn 2013-04-14 10:37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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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夫山泉最近有点烦,今年3月其被曝喝出黑色不明物、棕色漂浮物以及“水源地垃圾围城”等消息,近日,又有消息称农夫山泉生产产品标准倒退。有业内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农夫山泉瓶装水的生产标准还不如自来水。(4月10日《京华时报》)

  人们花了不知比自来水高多少倍价格的钱购买了瓶装矿泉水,可是谁曾想到这样的瓶装矿泉水居然还不如自来水,这能不让人感到被欺骗的感觉吗?

  当然对企业来讲,他们的理由十足。因为他们是按照浙江DB33/383-2005瓶装饮用天然水标准来生产的,而浙江DB33/383-2005瓶装饮用天然水标准就比国标GB5749《生活饮用水标准》低,如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砷、硒含量需小于(或等于)0.01mg/L,而浙江瓶装饮用天然水标准则为小于(或等于)0.05mg/L即可。对此,似乎企业没有错。

  但是真是如此吗?国标《生活饮用水标准》是饮用水的最低标准,而作为企业生产瓶装水的标准最起码应该相当于或严于该标准,正因为如此,人们才会愿意花比自来水高得多的价钱购买企业生产瓶装水,现在怎么能企业生产瓶装水比生活饮用水这个标准还低呢?有关部门不应该制止这样的情况吗?

  另外,国标《生活饮用水标准》是个全国标准。既然全国标准,那么对地方标准而言,就是最低标准,地方标准至少要达到这个标准。也就是说,一个地方无论怎么样,也不能有比这个标准低的标准,相反的,如果地方条件具备,可以制定比全国标还要高的标准,怎么能制定比全国标准还要低的标准呢?这不得不让人要问,这样的标准是如何出来的,有关部门难道就没有否定这样的标准吗?

  三是从新闻中我们知道浙江“DB33/383-2005”标准的起草单位仅有农夫山泉一家饮用水生产企业参与。据该标准显示,起草单位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让企业制定和自己利益有密切关系的标准,那么他们怎么不会为了减少自己的成本,而制定比较低的成本。这样的制定只让企业参与,而不让消费者参与,能说公平吗?对不公平的标准,有关部门有没有说不?

  另外,我们看到原产地为广东省河源万绿湖的农夫山泉外包装上,显示的产品标准为DB33/383,仍为浙江地方标准。而根据2011年卫生部颁布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生产企业所在地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组织生产经营,也就是说在广东生产的瓶装水应该依据广东标准,而不是依据浙江标准,广东标准比浙江标准要高,企业选择浙江标准,显然是为了减低成本,但这么做,明显违反规定,面对此,我们有关部门为什么不说不?

  从这里可以看出,农夫山泉瓶装水的生产标准还不如自来水,表面上是标准问题,但实际上是有关部门监管的问题。如果我们一开始就严格执法,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如果地方标准比国家标准高,我们才去执行地方标准,那么这样的问题不会发生。如果我们在制定标准的时候,严格一些,多听听消费者等不同群体的声音,那么比国家标准还低的标准就不会出现。如果我们有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对比国家标准还低的地方标准说不,那么这样的情况也许也不会发生。再退一步说,如果我们严格执行规定,要求企业依照生产企业所在地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组织生产经营,那么也会阻止这样的事情发生。

  可是这么多如果,依然没有阻止这样的事情发生,说明我们在监管上存在着很大的漏洞,正是因为我们的监管还不如自来水,所以才导致瓶装水不如自来水。这才是问题根本。要想避免类似的事情再发生,只有避免监管不如自来水,才会让瓶装水更好,让人放心的喝,物有所值的确喝。

关键词:农夫山泉,标准,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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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中国网-观点中国
责任编辑: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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