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不原谅不仅仅是情感诉求
名记者白岩松采访浙江强奸冤案当事人张高平,问对那些刑讯逼供他的人怎么看?张高平当时说,我不想追究了。第二天,张高平后悔了,说自己说错了话,他对来采访他的其他记者说:“在没有任何证据的前提下,断定我们涉罪,我永远也不会原谅他们。应该按照国家的法律来办。”(3月31日《南方都市报》) 具体事件的过程几乎不能不说“老套”。回看聂树斌、佘祥林等类似案件,虽然最后能沉冤得雪,却总是令人无奈,甚至令人绝望。一则是当事人失去太多,可能是生命中的一段漫长的本应美好的年华永不再来;二则是洗冤的过程太过奇迹,而生命中却是不太可能有太多奇迹的,在那奇迹照耀不到的角落,是否还有许多冤屈等待昭雪?或者会永远等不到昭雪的一天? 冤假错案,或者在任何时间、地点都不可避免。但制度的追求,却必定是要将冤假错案压缩到最低限度,且必须杜绝因人为因素肆意制造冤假错案。为此,才强调程序正义、“疑罪从无”、宁可错放也不能错抓等。 类似案件中却总是包含有太多的人为因素,以至赤裸裸地为了结案而造案。不原谅,不宽恕,不仅是张高平的情感诉求,更是改革、完善制度以实现社会运行公平正义的必须。千万别放大所谓国家赔偿的意义,那充其量是对于张高平叔侄俩的一点微薄的经济补偿而已,必须尽快到位,却绝不意味着事件的终结,更不意味着人为造案的责任已了。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凡此种种,都必须落实在制度建设上。 |
关键词:冤假错案,人为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