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编”教材就该列入黑名单
对于教材频频出错现象,专家认为,出错后如果付出代价不大,就不具有任何威慑作用。并建议建立完善的追惩制度——如果教材出现知识性错误,就将出版社列入黑名单,几年内不能进入教材招投标目录。 教材出错,该打板子!专家建议,有的放矢。数天前,郑州一位爱较真的教师,将两种教材告上法庭,要求出版商退还他12.49元的购书款,原因是人教版说是盘古“昏睡了十万八千年”,苏教版说“昏睡了一万八千年”。 盘古开天地本来就是神话传说,盘古昏睡了“十万八千年”还是“一万八千年”,并没有本质区别,但是,大诗人屈原穿“左衽”衫、春秋战国的孙膑坐南北朝的轮椅,等等,这种“硬伤”随时受不了。可悲的是,在全国各地的教材中,诸如此类的“硬伤”还远不止这些,河南一名教师数年前在小学语文课本中挑出68处错。看来,教材还真是“编”出来的,不过不是编纂的“编”,而是胡编乱造的“编”。 按照我国出版物质量标准,允许“万有一失”,即差错率不超过1/10000的图书,其编校质量属合格。然而,广大中小学生使用的教材是知识的准绳、标尺,做到“万有一失”还不够,必须是“万无一失”。尤其是像用错照片、标错年份等由于编者责任心不强导致的低级错误,是不可原谅的。 教材频频出错,表面原因是编撰者能力与责任心的问题,而实际是中小学教材管理制度中高度权力化、垄断化之弊端所致。目前的情况是,从教材的编撰、审订,到出版、发行,均由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少数出版社一手包办。缺乏竞争与监督,直接导致质量、责任意识淡薄,即使产品出错也无伤他们的利益。 对于一个中小学生数量过亿的大国来说,教材出版管理显然不是一个小问题,必须予以重视,避免错误的教材误人子弟。其中,对不重视质量的编辑、出版单位予以问责,也是一个不可或缺的管理手段。 (连海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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