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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应是润滑剂

http://www.hebei.com.cn 2013-03-29 09:32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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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报道,在20天内,浙江查处行人“中国式过马路”的闯红灯行为8283起,有些行人不满被罚款,甚至打骂交警。

  不管红灯还是绿灯,凑够一帮人就走的现象,自去年被网友总结为“中国式过马路”后,引起大家的共鸣。因为法不责众,所以每个人其实都或多或少地亲历过,并逐渐习以为常。突然开始处罚,不少人接受不了,实属正常。要从根本上解决“中国式过马路”问题,就该单纯从行人的角度加以处罚,却值得商榷。

  我们身边类似的违反公共规则的“中国式”现象并不少见。比如,搭载急救病人的救护车,因为社会车辆不让行,延误救治时机,导致患者死亡;因应急车道被占用,消防车难以及时赶到事发地,酿成更大事故;开车时随意加塞、公共场所大声喧哗、随地吐痰等等失范行为,都既让国人脸红,又无时不在重复上演着。

  为何公共规则屡屡被“中国式”现象突破?难道真的只能归咎于“素质论”?笔者认为,不管是从社会学,还是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要让人人都遵守规则,关键不在于人的素质,而在于规则的制定是否充分考虑了人的需求,真正让规则服务于人。

  就拿“中国式过马路”来说,从博弈论的角度看,理性的行人和司机之间存在几种博弈模型,要让双方都遵守同一规则,必须达成一种利益均衡。这就要求管理者在制定公共规则时,必须符合利益均衡规律,并制定相应的具有刚性的处罚标准,避免“劣币驱逐良币”现象的发生。也就是说,要让行人自觉遵守规则,必须从行人的需求角度出发,统筹设计相关环节。而我们当前的规则大多是“大一统”的,并未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结果不是红灯时间过长,超过人的心理极限,就是绿灯闪烁但右转车辆川流不息,行人根本过不去,甚或不少过街天桥因无人通过而闲置,但人流、车流集中的路口却未设过街天桥等。

  “中国式过马路”如此,其他破坏公共规则的类似现象也都可遵循同样的规律,得到有效解决。但核心是,政府作为公共管理者,其管理思路必须从为管而管的固有惯性做法,转变为服务于具体的有需求的人,彻底摆脱“从我出发”的本位管理思维,切断不应有的利益捆绑。唯如此,各种“中国式”现象才能消失。

  社会是人的集合体,促进人与人之间的合作需要润滑剂,规则的存在就起到减少人与人之间摩擦的润滑剂作用,而不是激化矛盾的替罪羊。现代社会的公共管理者要有一些经济学的理念,让大多数人的个人利益集合而成公共利益,而不是每个人都为公共利益牺牲个人利益。这样建立起来的公共规则才是科学的,易被人们接受,也易于执行,并体现规则的生命力。一个个有生命力的规则才能逐步形成制度体系,推动社会不断走向文明进步。

关键词:规则,公共,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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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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