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教“工士学位”可在决策层面探索
20日,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向1103位毕业生授予了“工士学位”证书,报道一出就引起高度关注。对此,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表示,这项试点是该学院自己的行为,不予承认。 这所职业学院授予毕业生“工士”学位,确实是学校自身的尝试,没有纳入国家学位授予体系。但笔者支持这一尝试,更希望教育部门能结合该校这一尝试推进学位授予体系改革,打破我国国家授予文凭体系。在美国,社区学院的毕业生通常被授予副学士学位,这种做法,有利于社区学院与普通高等院校流通、学分互认,不少社区学院就和名校签有转学协议。我国近年来在发展职业教育时,一直提到要建立“立交桥”,但学生的流通渠道并没有真正建立,授予“工士”学位即副学士学位,是有价值的探索。 如何推进这一探索大有文章。目前教育部认为这只是学校自己授予的学位,并没有纳入国家授予学位体系,而笔者则认为,授予副学士学位不宜再纳入国家授予文凭体系,从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出发,我国应该鼓励职业学院自主招生、自授学位,学位的含金量由社会专业机构认证。如果能积极进行这方面的探索,我国职业学院的自主办学空间将极大程度拓展,这有利于解决职业院校办学定位模糊、办学缺乏特色,办学质量不高的问题。不仅职业院校的学位授予应该如此,普通高校也应该实行自主办学、自授学位。 困惑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关键因素有二,一是职业教育被视为教育的一个层次,而不是一个类型,于是职业教育总是低于普通教育一等;二是职业教育学校缺乏办学自主权,不能自主根据社会需求,调整专业、课程、人才培养模式,地位低,办学缺乏特色,职业教育的吸引力自然难以提高。 最近,全国职业教育大会在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牢牢把握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各层次各类型职业教育模式,努力建设中国特色职业教育体系。要加大职业教育支持力度,努力让每个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中国政府网也于日前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决定再次明确提出要加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沟通,为学生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搭建“立交桥”。这必须着力解决两方面问题。首先,政府部门要努力为职业学院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清理导致职业教育低人一等的教育管理制度和人才评价体系,包括在大学招生录取时,把学校分为一本、二本、三本、高职高专,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招聘时,设置学历门槛。其次,要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把办学自主权交给学校,由学校自主招生、自主设置课程、自主开展教育、自主授予学位,政府只负责投入保障和依法监管学校依法办学,把职业学校的办学质量评价交给受教育者和社会。(熊丙奇) |
关键词:工士学位,职业教育,自主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