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纪念和祭奠中凝聚民族复兴的伟力
据央视报道,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下午审议关于确定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决定草案和关于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决定草案。(2月25日《东方早报》) 若草案获批准,意味着我国将以立法形式,确定9月3日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确定12月13日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这对于中华民族和全国人民来说,将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政治大事。党和国家决定设立纪念日和公祭日,旨在揭露日本侵略者企图歪曲历史事实、重犯我国领土主权的丑恶行径,警示人们要牢记历史,勿忘国耻,珍爱和平,共襄复兴。 1937年12月13日,发动全面侵华的日本军队侵占中国南京,开始了长达40多天的大屠杀。有30多万人,被认为在这场屠杀中遭到杀戮。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设立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都对上述历史作出认定。特别是,中国人民经过血风腥雨、艰苦卓绝的八年抗战,终于夺取了抗日战争的全面胜利。 此前,每年的12月13日,各地都要举行地方性的纪念活动,比如在南京,全市会拉响警报。这次以立法形式设立全国性的纪念日和公祭日,时刻提醒人们要居安思危,在和平的环境下不要忘记当今世界并不安宁,我国还面临着高技术条件下局部战争的威胁,从而克服和平麻痹思想,自觉增强国防观念和忧患意识,进一步激发市民特别是年轻一代的爱国主义热情。 然而,并非所有中国人都能明白这个道理,并非所有明白这个道理的中国人都有这个意识。君不见一些人心中无国耻,眼中只有功利,甚至好了伤疤忘了痛,见利忘义、有奶就是娘。一些地方为了所谓的发展和繁荣,不惜丧失国格人格、践踏民族情感,策划和推出以日军侵华为题材的文化旅游活动。诸如安徽黄山市谭家桥镇的“皇军抢花姑娘”就吸引了部分游客眼球;而黑龙江方正县的“日本开拓团民亡者名录”碑,也一度成为该县对外炫耀的“亮点”政绩。 当然,中国设立纪念日和公祭日,勿忘民族国耻,并不是为了延续仇恨,并非一味的仇日、排日。我们需要的是保持清醒头脑和心态,保持民族气节和尊严。那种不尊重历史客观事实,不顾及国人内心感受,盲目拿民族的灾难和痛苦当“娱资”的行为,显得无知而又无耻。这样是非不分、美丑不辨,既是对历史文化的歪曲和践踏,也是对和平正义的玷污和亵渎。 因此,我国改革开放的推进,国民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都需要一个安定的环境来保障。然而,战争灾害、自然灾害、人为破坏、工业事故等,总是在经常扰乱人们的安宁。因此,搞好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创造一个安全的环境,显得尤为重要。特别是,不忘国耻的国训,不仅在纪念日和公祭日重申,要时刻铭记在我们每个国人的脑海和心中,并无时不刻地警示国人:强国富民,是最理性、最实在的一种爱国方式,也是对中国主权最好的维护。 “落后就要挨打”。这是为历史所证明的一条颠扑不破的真理。国歌《义勇军进行曲》在抗日烽火的硝烟中诞生,中华民族则在团结一致抵御外侵中获得新生。伟大抗战精神是我们复兴之路上的重要动力源泉和精神支撑。现在,我们设立纪念日和公祭日,就是为了不忘国耻,就是为了调动爱国热情和建国干劲,发掘改革动力和发展智慧,在纪念和祭奠中凝聚负重向上的力量,投入到中华民族的伟大振兴征程。只有国力强盛,才能换来民众的强大,才能雄踞世界民族之林。(张西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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