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评:杜绝红包,“承诺”更要“践诺”
张西流 11月13日,安徽宿州市委书记、市长等34名市级领导带头签订“杜绝红包现象,纯洁人际关系”承诺书,11月14日,该份有着34名市级领导亲笔签字的承诺书刊登在宿州市委机关报——《拂晓报》。(11月15日人民网) 在反腐败和反“四风”越来越受到重视的当下,安徽宿州市委书记、市长带头在媒体上公开作出“杜绝红包”的承诺,群众是表示欢迎的。这种承诺让人们看到了领导干部转变作风、廉洁从政的决心和态度,以及诚恳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监督的勇气。特别是,这种承诺可以有效根治官商“勾肩搭背”乱象,增强地方党委、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承诺,说到底还是个“务虚”的东西,能否兑现、什么时候兑现、兑现到什么程度需要时间的检验。领导干部集体作出承诺,代表着当地政府的整体形象,来不得半点“虚功”。领导干部作出的承诺,要从自身实际出发,从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如果不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作出承诺,甚至搞承诺攀比,你承诺三项,我承诺六项,那就失去了承诺的意义。安徽宿州市委书记、市长承诺“杜绝红包”,就很实在,因为这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最基本的要求。 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是一件极其严肃的事情,必须言必行、行必果,绝对不能搞形式主义,敷衍了事。承诺贵在践诺,贵在付诸行动。有句成语叫做“一诺千金”,说的就是一旦许诺,就必须无条件兑现。倘若只是把承诺停留在制度上和口头上,不仅会让公众有受欺骗、受愚弄的感觉,还会使承诺流于形式。事实上,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官员一面在公开场合信誓旦旦地承诺“廉洁自律”,一面却在私底下干着贪污受贿的勾当,损害了承诺的严肃性和信用度。 特别是,认真践诺“杜绝红包”,既是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是领导干部恪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的具体表现。承诺是一面“镜子”,领导干部要对照自己的言行,在工作和生活中兑现自己所承诺的事项。更重要的是,如何积极践诺,主动践诺,除了靠自觉自律,还必须加强监督检查。要通过设置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等形式,主动听取意见,接受群众监督,接受组织检查,不断完善践诺措施,确保承诺事项落实到位。只有领导干部率先做到了“一诺千金”,才有可能引来干部职工的“一呼百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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