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发函请求轻判有蹊跷
漫画:徐简 2010年10月30日,太原市晋源区古寨村发生违法强拆事件,一村民被强拆者棒击致死。事发后,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武瑞军等17人获刑,被告人不服上诉。此案历时近3年,今年9月,太原市中院依山西省高院裁定重审此案。死者家属、复旦大学在读博士孟建伟在庭审时发现了两份由事发当地政府发给两级法院、请求“慎重量刑”的函。10月21日,记者拿到了这两份公函复印件。(《新京报》10月22日) 3年前,太原市晋源区古寨村强拆事件曾备受关注——10余名强拆者翻墙后破窗而入,残忍地用木棒结束了被拆迁户孟福贵的生命。如此灭绝人性,使得舆论大哗。太原市政法委和晋源区公安局后确认,拆迁公司委托没有拆迁资格的柒星保安公司老总武瑞军组织强拆,参加行凶的有几十人。武瑞军等17人已经获刑,在重审之际,出现由事发当地政府发给两级法院、请求“慎重量刑”的函,实在蹊跷。 当然,从公函的内容看,并无赤裸裸的要求轻判等字样,但是细读便可知,此函不同寻常:“为了维护社会稳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特恳请法院对武瑞军重审量刑时,依法对当事人家属的诉求予以考量。”当事人家属是什么诉求呢?减轻量刑!晋源区政府向山西省高院、太原市中院所发的公函,确有求情之意,要求轻判武瑞军等人,这涉嫌干扰司法。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该怎么审、怎么判,必须以法律为依据,而晋源区政府专门发公函给法院,有何目的?并且打出“为了维护社会稳定”的旗号。如果真要维护社会稳定,就不应该试图破坏司法公正。试问,这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还是为了维护小圈子的稳定?政府的屁股该坐在哪一边? 在此案中,政府要做的就是恪守正义。如果以维稳的名义要求法院轻判,就犹如打开了潘多拉盒子,正如有律师所称,这是以行政干预司法的行为,政府如认为法院审判不公,可提供证据供法院裁决,“政府向法院提出当事人不服判决经常上访,因而恳请法院慎重量刑,这完全没有考虑这起强拆事件的受害方的利益,这已经是一种不公正的态度”。 遗憾的是,类似发函行为并不罕见。比如2010年有媒体报道,重庆农民付强的蛙场被划入了工业园区,在补偿没谈好的情况下,施工者放炮开山,大批蛙在炮声中死去。付强与爆破公司展开了诉讼,原以为胜算在握的付强,却等来了一场打输的官司。今年6月,付强的律师查阅卷宗时,发现了一份当地管委会发给法院的“公函”,要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并警告法院不要“一意孤行”。 司法是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司法公正得不到保证,公众如何信仰并依靠法律?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必须依法审判,对破坏法律公正的行为毫不留情。前不久,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人民日报》撰文称,当前,中央正启动新一轮司法改革,落实好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宪法原则,坚决防止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对于以晋源区政府名义发公函求情的做法,应该依法严查。一是,查出究竟是谁发的,谁指使的?二是彻查此案,孟家说,他们最关心的“谁是指使或雇用柒星保安公司强拆行凶的幕后主谋”,但至今都没有答案。答案很难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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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政府发函,请求轻判,强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