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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学不能是临时工

http://www.hebei.com.cn 2013-09-25 08:25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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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醒三

  谨防成官职道具

  不容置疑,教育部的出发点很好,让督学好比“警察”一样,对学校的管理、课程设置、师德建设等情况进行督导。可笔者对这个“挂牌”责任督学并不看好。倒不是对“督学”有看法,而是它本身看起来就不美。

  众所周知,现在,各级教育督导部门,都有“督学”。督学需要干什么?诚如教育部督导办主任何秀超所说,督学好比“教育警察”,对学校依法依规办学进行监督、是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进行指导等。而实际情况呢?很多教育督导部门的“督学”相当于一个领导职位,当事人分管的工作可能还和督学不沾边;还有些学校的“督学”成了发挥权力“余热”的岗位,退二线的校长或副校长摇身一变成为新“领导”;更有一些学校,督学不为督导,而是为解决领导职位……总之,“督学”几乎成了解决官职的道具。

  诚然,教育部说督学可以专职,也可以兼职,但在教育行政化的大背景下,基层正愁“官位”少,如今天上掉下个“帽子”,自然炙手可热。

  其实,依笔者看,这个督学,完全没有必要。当下,学校体制非常完备,堪比一个行政单位。不仅有校长,还有副校长,而且教务、政教、德育、教科、共青团等机构。这些职位的人员,有的兼顾代课,还有一些成了专职领导。这些人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忙,而且“挂牌”责任督学的很多职责,也是这些机构所该负责的,为什么不让这些人或者某个机构牵头督学,而单独设置督学呢?

  眼下,学校本来行政管理人员就较多,而师资力量又短缺。督学试点虽然效果较好,但不能夸大其作用。更何况,学校还有归口教育督导部门,且有专职督学负责人及配套人员——他们完全可以到学校督导。如果执意要在中小学校推广“督学”,笔者建议规避解决“管帽”的问题,且最好不要新增编制,同时邀请社会监督员参与督导。(王文武)

  提醒四

  应实行回避制度

  中小学教育属于基础教育,事关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是一项最基本的“民心工程”。因此,想方设法把中小学教育办好,让家长满意、学生满意,就显得尤为重要。现在,国家拟在全国推广责任督学制度,聘请一批专兼职督学对所有中小学实行“贴身监督”,这无疑能大大降低中小学在办学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及时发现并纠正错误,确保教育的公平、公正。对此,我们举双手欢迎。

  但是,我们在期待更多的责任督学能尽快活跃在大家身边,听取家长及学生意见,并对中小学进行经常性督导的同时,也不禁心生隐忧:如果这些责任督学并没有承担起应尽的监督之责,而是选择性进行监督,甚至与违规学校一个鼻孔里出气,那怎么办?

  不要以为这不可能。根据教育部督导办的介绍,责任督学主要从在职和退休的校长、教师、教研人员和行政人员中遴选,须具备本科学历和十年教育教学经验。不可否认,作为一名督学,理当具备一定的学历,并且要对中小学教育教学有着深刻的了解,这样才能把工作做好。因此,督学的选拔基本上只能在教育从业人员当中进行。可这就带来一个问题,责任督学与被督导的学校之间极有可能非常熟识,甚至关系匪浅,过去就是该校的一员。果真如此,督导者还能不折不扣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吗?即便责任督学公事公办,不徇私情,一旦遇到敏感问题,老百姓也会习惯性怀疑背后存在着不公。

  那怎么办呢?我们认为,各地在选任责任督学时,应实行回避制度,最好异地任职,以杜绝可能发生的包庇纵容。不仅如此,在责任督学的遴选上,绝不能由教育部门关起门搞选拔,更不能直接搞钦定,而应公开进行,让老百姓全程参与,并享有一定的决定权。否则,教育部门极有可能将那些听话的、利于自己的人推荐进督学队伍。毕竟,如果督学个个都是较真的主,学校的日子肯定不好过,这是教育部门所不大愿意看到的。(吴应海)

关键词:中小学,挂牌,责任督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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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北京晨报
责任编辑: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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