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受贿代理人新型犯罪须重视
西城检察院日前向媒体透露,该院反贪局在近两年办理的贪污贿赂案件中发现,不少人主动帮着国家工作人员出售“权力”,“亲朋好友”“专家学者”和“退休干部”成为行受贿犯罪代理人。 官员腐败不是新鲜事,但腐败案件中,出现了不少行受贿代理人,这种犯罪新模式悄然滋生值得重视。这表示腐败隐蔽性增强,正朝着链条化发展。 从西城检察院透露的情况看,行受贿代理人和公务人员关系不一般。说白了还是那个道理,腐败手段千差万别,归根结底还在于权力受到的监督和制衡不够,才滋生了寻租的空间,以至于让其身边的人,都参与到腐败的某一环节当中来。 因此,面对行受贿代理人这一腐败新模式,重点依旧在于监督好权力。如习近平主席所言,只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能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若此,行受贿代理人必然没有生存的空间。(银玉芝) |
关键词:行贿,受贿,代理人,新型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