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常回家看看”又成空谈
中秋节本是阖家团圆的日子,但洛阳市瀍河区法院老家属楼里却发生了一件令人“揪心”的事:9月18日晚,一对空巢老夫妇被发现死在了出租屋里,遗体已经腐烂发臭。这个中秋节是“常回家看看”入法后首个团圆假,这对空巢老夫妇的离世再次给那些在外地工作的子女提了个醒:要常回家看看。(9月22日《大河报》)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及年轻劳动人口的流动,“空巢老人”正在成为一个越来越引人关注的社会问题。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78亿人,其中“空巢老人”占了一半。新修改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可是事实表明,“常回家入法”首个团圆节八成人不回家。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孝道不仅是家庭伦理,更是裨益公共利益的价值选择。除了社会上极端的道德沦丧外,绝大多数子女还是懂得这个孝道的,而诸多现实的困境恐是大家不能常回家看看的更重要原因。 首先,时间问题。回家看看,需要足够的时间,而“常回家看看”则需要更多的时间,对于那些在外地工作的子女来说,他们很难有那么多的时间“常回家看看”。即使如果子女想“常回家看看”,但是,单位不容许怎么办?虽然国家规定有“探亲假”、“带薪年假”,但附加条件过多,部分企业单位执行并不规范,成为空纸白文。 其次,经济问题。对于收入较高或者收入比较稳定的工薪阶层来说,“常回家看看”在经济上可能不存在什么问题,但是,对于那些在外务工且收入很低的群体来说,可能就存在很大问题。有些外出务工者远离千里之外,为了省钱,他们一年甚至几年才能回一次家。对于这部分群体来说,“常回家看看”显然是心有余力不足! 最后,交通问题。每年春运和中小长假,国内交通运输就很紧张,甚至一票难求,很多人被迫放弃回家。 因此,莫让“常回家看看”又成空谈,缓解因“空巢”而带给老人们的心灵孤寂,除了子女尽可能多地自己想办法挤出时间陪陪老人之外,从制度保障层面上看,我们应尽快“补白”。一是要完善带薪年假制度,为广大职工“常回家”解决时间和经济问题,确保无后顾之忧;二是要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要建立健全家庭养老支持政策,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为老年人随配偶或者赡养人迁徙提供条件,为家庭成员照料老年人提供帮助。三是要对那些拒不履行“常回家看看”义务的儿女,尤其是对长期不赡养、不探望、甚至抛弃父母的子女制定出可具操作性的处罚标准,这不仅体现罪与罚的法理均衡性,也能维护法律的威严。(周喻) |
关键词:空巢老人,常回家看看,探亲休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