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渤海潮>>河北纸媒

“为学费告父母”背后是责任教育缺失

http://www.hebei.com.cn 2013-09-02 11:08 长城网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父母含辛茹苦将孩子供到大学,结果却因家庭困难无力支付学费,竟被孩子告上法庭索要学费和生活费———这是近日发生在江苏连云港市的一件事。经法院调解,案件以孩子撤诉告终,但是留下的思考似乎远没有结束。(据8月27日《现代快报》报道)

  明知道父亲生病、母亲打工,家里经济状况窘迫,每个月却要花1000元的生活费;父母无法继续交学费,自己不尝试通过课余做家教、打零工等诸多方式养活自己,而是一气之下把父母诉至法院……无法想象,当含辛茹苦、贫病交加的父母接到儿子的一纸诉状时,心中该是怎样的滋味?案件虽已撤诉,但因为此次诉讼而撕裂的亲情又该如何弥合?

  不得不说,这位大学生是个复杂的矛盾体:他已经成年,心理上却仍未“断奶”;他知道接受教育是自己的权利,却不知子女对父母也有赡养、尽孝的义务;他知道通过法律途径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却不知法律也规定,上了大学的成年子女,父母对其便不再有承担学费、生活费的义务。面对“为学费告父母”,我们固然可以谴责孩子的“不懂事”、“不孝顺”,但同时更应当反思,究竟什么才是这荒唐闹剧产生的土壤?

  “为学费告父母”只是极端个案,但在现实生活当中,觉得“什么都是爸爸妈妈的事”的孩子却随处可见,这其中也包括许多成年的大学生。古人云,养不教,父之过。在孩子错误思维方式的背后,往往是不恰当的教育方式———一味迁就、盲目溺爱,使得孩子成为理所应当的“索取者”,而奉献方面却是“负数”;一味关心文化课的分数,却不知道培养道德情操,使得孩子在关爱亲人和他人方面的“成绩”为零。就以“为学费告父母”为例,记者根据此事采访了多位父母,虽然大家都明白孩子18岁以后家长无需继续供养,但仍然普遍认为“法律是法律,父母是父母,只要有能力,绝不亏孩子”。可怜天下父母心,这样的无私奉献当然伟大,但因溺爱而导致孩子自私自利、索取无度,岂不让人心痛。

  接受高等教育的大学生,不仅是法律意义上的成年人,更应当是具备健全人格和独立精神的公民。社会、学校包括父母,既要教给孩子具体的知识和生存的技能,更有责任和义务培养他们的责任感和担当意识。倘若不改变孩子们“父母就该如何如何”的偏颇而自私的想法,不让他们懂得感恩回报、自主奋斗、积极进取,而是一味替他们“包打天下”,则无疑是编织了一个“襁褓”———既束缚了他们的“手脚”,也封闭了他们的“头脑”。愿“为学费告父母”事件能让为人父母者都有所体悟。(王丽美)

关键词:为学费告父母,责任教育,缺失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稿源:河北日报
责任编辑:芦静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