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文明随手拍”算不算“以毒攻毒”
一个多月前,重庆江北区在观音桥商圈正式启动了查陋习、拍陋习、曝陋习“不文明随手拍”活动,除由商圈办和交巡警支队各组织10名志愿者,实行网络化拍摄观音桥商圈不文明行为外,还邀请市民用手机、相机等随机拍摄视频及图片,在商圈各大LED屏幕上滚动播放,对不文明现象进行曝光。(6月19日《重庆日报》) 不文明随手拍,取证再曝光,方式不新鲜,与交通违规“随手拍”之类的原理一样,都属于“示丑”,羞辱一番让陋习者长点记性知耻而改,让观看者引以为戒不蹈覆辙。但是近年来,这样的方式越来越有争议,人们认为这种方式涉嫌侵犯隐私权,“示丑”方式本身也是种陋习。 当然,从观念进步的角度来看,它代表着方向,体现了社会的包容与尊重。但是,反过来看,社会的进步不能总是停留在口头上,特别是公民文明素质中诸多的陋习根深蒂固、随处可见,网络上谩骂嘈杂一片,而公共场合则是遍地狼藉。很多的时候,公民对素质文明的要求并不是不知情,而是不去遵守,不是不期待公共文明,而是期待他人去文明。何以如此?说到底是底线意识的缺失,也是羞愧自省神经的麻木。陋习毒害至骨子里,脸皮厚得很。譬如,“乱穿马路”中“我都这么过了几十年了”的那些雷人雷语。 用极端的方式刺激一下不懂羞愧的麻木神经,或许并不是坏事。譬如,“随手拍”的曝光,示示丑,将生活中习以为常的陋行放大,汗汗颜面,对心灵也是一次冲击。这就好比中医里的“以毒攻毒”,有时也能出奇制胜。 当然,示丑一类的充其量也就是“药引子”,当不得治病的主药。比如,类似的“随手拍”各地都开展过,公民诸多陋习并没有因此而药到病除。具体到重庆,“不文明随手拍”自然不宜一曝了之,更宜当成公民文明教育的现实素材,带领市民都来反思,并以此为切入点,剖析一下恶习给他人和公共秩序带来的影响,让市民学会遵守秩序,认识到素质的社会价值,以及自身从中受到的益处,从而慢慢学会从自己改起。 根除文明陋习关键在于培育文明素质,为外在陋行安上内在“刹车”,化有形为无形,不可能一蹴而就。“不文明随手拍”“以毒攻毒”用偏方,只能偶尔为之,而教育、管理、引导则是长期的过程,需要持之以恒,在方式手段上更科学管用。否则,不免落入一曝十寒的窠臼,“示丑”便成了急功近利的证据。(房清江) |
关键词:不文明,随手拍,素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