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企业“霸王条款”给年轻人就业添堵
在美国念金融学的海归女硕士,与一家大型金融投资企业签定年薪20万的合同时,竟出现了一份“补充协议”,其内容为“要无条件满足客户的任何需要,以客户满意为基本要求”,这让海归女硕士不得不选择放弃工作。(5月16日人民网) “补充协议”是指国家、政党、企业、团体或个人就某个问题经过谈判或共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订立的一种具有经济或其它关系的契约性文书。它需要和签定合同者谈判、协商达成共同意见,而海归女硕士对这份“卖身”式的补充协议提出质疑时,调委会给出“作为用人单位,公司的补充协议是合法的,受法律保护的。如果不想签这个协议,那么小芳只能放弃这份工作。”这一厢情愿的“霸王条款”莫非就是商界用人制度的潜规则,他们看重的并不是你有多高“智商”,而是需要有较高的“情商”。 按常理,美国金融学的海归女硕士要想找一份工作并不难,我们国家正需要这样的人才,作为用人企业更是求才若渴。但实际上受现实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很多企业的用人标准已发生了变化,对于女性的招聘要求,很多用人单位看重的是外貌、交际能力等,而对于其所谓的文凭、实际能力并不是那么在乎。说到底就是利用女性的外貌为其不断拉单、揽财,所以,才会出台“卖身”式的“霸王条款”。 面对“史前最大就业压力年”,很多企业因为人力资源丰富,有用不完的人才,所以在选人用人上他们会开出一些非常苛刻的条件,以便能更好的为其谋利。正是因为这些企业存在着不合理的条款,所以才让一些高学历的年轻人失业。正所谓“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面对工作不好找、生活的压力,一些女性不得不就范,成为任人宰割的羔羊。如此循环反复破坏了就业公平,也影响了社会道德风气。 为了国家社会经济能够健康发展,对于就业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霸王条款”,希望国家相关部门能够出面干预,别让真正有能力的年轻人成为“霸王条款”下的牺牲品。(吴森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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