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成了“冤大头”?
保险商不会赔,消费者成冤主 4S店靠什么维系高价收费?一位不愿披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说,这里的工人技术好,是高价收费的一个理由,但4S店价格这么高,不仅与保险公司利益输送有关,恐怕还与公车消费有关,因为有相当一批公车特别是高档车维修,是通过4S店进行的。 根据《广东省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公车类开支依然是“三公”中的大头,总计约5亿元,占比近六成,其中公车购置7300多万元,公车燃料、维修等运行维护费4亿多元。 北京市日前要求,2013年公车运行费用要实行定额管理,车均运行维护定额标准在3万元左右。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保险公司推出了“指定专修厂险+车损险”的组合服务项目,导致一些投保人“只要理赔维修,就到4S店”。由于修车费用主要是保险公司支付,因而这部分车主对4S店的天价服务费用并不关注,保险公司对此也“装傻充愣”。 修车理赔后,傅先生到北京这家4S店索取发票时,定损员说的4000元修理费开成了4500元,傅先生指出发票开错了,并且称自己有定损员的讲话录音。于是开票人员又重新开了一张4000元发票。 对方为何将4000元发票开成4500元?一位长期从事车险定损的工作人员私下说:“这很有可能是4S店给定损员‘好处费’的一种平账行为。” 据披露,一些保险公司定损人员会将理赔汽车推荐到自己熟悉的4S店,进行价格虚高的定损,修完车以后,4S店会给定损人员一定的好处费,这已是保险行业的一种潜规测。 业内人士指出,保险公司运用精算原理,一般情况下可以稳赚不赔,或者说这一险种少赚点,另一险种多赚点;另外,还可运用涨价手段增加收入。对于4S店来说,再高的费用也是由车主一方承担,不管是公车维修还是私车维修。而对于消费者来说,无论是修车还是买保险,都得自己掏钱。(记者叶超、宗巍) |
关键词:保险,公司,冤大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