蹭暖费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河南省新乡县陆通龙园小区有居民反映,小区物业出了规定,如果不准备交取暖费,就得要缴供暖总费用30%的“蹭暖费”。物业工作人员表示,“蹭暖费”只针对在此居住而不开通暖气的住户,并不包括未入住的业主。
图片来源:北京晚报
@北京晨报:冷暖管理处强行收取“蹭暖费”,是一种霸道做法,并涉嫌强买强卖,即变相强制没有使用暖气的居民缴供暖费用,或者说强制不需要暖气的居民用暖气,这属于强制消费,既违背商业伦理关系,又不得人心,必须叫停。
@长城网:目前,似乎还无法找到一个有效解决地暖“蹭暖”的办法,但无论如何,收取“蹭暖”费并非是上上策。最好的办法还是通过技术手段,让楼上楼下住户温度刚刚好,中间住户想蹭而蹭不成。
@光明网:这些年,每到供暖季,围绕“热不热”争议不断,各种花式维权也次第上演,而在民众利益、企业利益与政府干预之间,往往也争讼不断。凡此种种,均表明,供暖需要更精准、服务需要更优化。